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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嘉良给前妻4000万赡养费(图)(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1日07:57 现代快报
“她比我更需要钱” 2003年离开无线后,罗嘉良与林小明旗下的寰宇签约,转战内地市场。最近几年,他接拍了五六部电视剧,估计进账上千万元。长期在内地拍剧的罗嘉良早已习惯这里的生活,早前更在北京租下豪宅。对方敏仪母子,罗嘉良难辞其咎,所以在正式签字离婚前,他已与方敏仪达成财产分配的共识,除保留200万港元现金自用外,其余约值4000万港元的资产,都留给方敏仪母子当作补偿。 对此,熟悉罗嘉良的朋友都不感到惊讶:“罗嘉良有赚钱的能力,不用为他担心。” 记者近日在上海采访罗嘉良,他承认会移居北京:“钱财都是身外物,她(方敏仪)没工作,又要照顾儿子,她比我更需要钱。未来几年我都会在内地生活,我会跟她保持联络,而且一定会经常去看儿子。” 对儿子一直有歉意 前几天,罗嘉良在其博客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尽一份表白 多一份理解》的文章。在文章中,他表示自己离婚的消息曝光后,很多人都在猜测他离婚的原因,“写下这篇文章是希望大家不用为我和我的家人担心!” 罗嘉良在博文里承认:“婚姻失败,大家都不想发生!”他在文中还暗示,最后导致离婚的原因是因为大家有些心结难以解开,“经过努力,可绳子还是解不开,所以最终选择和平的方式去做。”自称不擅言谈的罗嘉良在谈到对家人的感受时,除了赞扬前妻是“一个很善良、很真诚、很好的人”外,还表达了对儿子的歉意,“由于长年在外拍戏,很多时候我都没有照顾到他,内心一直非常有歉意。”同时他还担心离婚会影响到孩子,不过他在文中对儿子说:“其实无论父母亲怎么样,父亲对儿子的爱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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