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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幸福婚姻的名义下我们各自偷欢(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14:54   商界

  “潜规则”下的偷欢者

  在我们的公司上市那年,我第一次上了另一个男人、我以前的初恋情人的床,北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恨我的。

  “难道能让州官放火,还不许百姓点灯?”那天我喝得很醉,在北原面前笑得像个傻子,边唱边跳脱衣舞,惹得他愤怒地摔门而去,恨得我打碎了手里的红酒杯,在白昂贵的地毯上留下了像血一样的痕迹,那一刻我突然很想哭,却发现自己没有眼泪,不知从何时起,连心都变得坚硬起来。

  不久,我就听说北原找人打断了那男人的一条腿,赔了50万元医药费,对方没有起诉。那个男人一个月拿1000多元工资,养下岗妻子和老父母,谁会怪他?

  那天,北原搬了出去。1个月之后,我单方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还没等我和北原签离婚协议书,我们的股票就开始一直狂泻,就在快跌破我们的心理极限时,我和北原召开了一个盛大的新闻发布会,两人手拉手澄清了离婚的谣言,并请在场来自上百家媒体的记者作证:我们会相爱到永远,会把我们公司做成百年老字号。我们无法对婚姻负责,却必须对员工和股民负责。

  股票终于开始回升,但我和北原都清楚得不得了,我们的婚姻已然没有挽回的可能了。他恨我,如同我恨他一样多;我恨他,如同我无法离开他一样沉重而无奈。爱和恨,在某一时刻会忘记显现出它们的本原,那令人心灰的真相———它们,其实是相同的。

  忘记了我们是夫妻,多年的默契使我们在处理公事时更为冷静和客观。我们都不再对彼此留有依恋,维系我们的就是那日益壮大的公司,它像一个营养过剩的巨婴,讽刺着我始终扁平的肚子。

  因为有了那一次股票狂跌的教训,我们开始学会了演戏,当把人前亲热也当作公事的一部分时,我和北原几乎可以和好莱坞明星媲美。我们从不过问彼此的私生活,北原也不会再去打断谁的腿,也许因为要打断的腿实在太多。我承认我过得很堕落,我和第一次见面的网友开房,我甚至找过比我小10多岁的舞男,但我有我的原则———从不让一段艳遇超过30天,我害怕爱情的来临,那将是一场谁都无法控制的动乱。

  他不留种,我不和一个男人交往超过1个月,是我们之间唯一的约定,我不生孩子,但更不允许其他女人生孩子来分财产,他也不能让我爱上别的男人。这次,北原显然破坏了游戏规则,他当然不想让我发现这事,我也没有让他发现我已经发现了。

  我不动声色地找到那个女人,开门见山地问:“他给你多少钱生下这个孩子?”对方是个不足20岁的女孩子,肚子已经微微隆起,估计已经超过5个月了。“200万元,你放心,我生了孩子拿了钱就走,我还小。”年轻的孕妇漫不经心地嚼着口香糖。“我给你双倍,做掉他!”刚吹起来的泡泡“啪”的一声爆了,沾了她满脸,毕竟还是个嫩小孩。“我知道他只答应给你100万元,看在胎儿大了只有引产的分上,我额外再补贴你双倍!”

  看着女孩从手术室里推出来,肚子平了下去,我放心地回家试北原从法国买回来的Dior限量版礼服,好像什么事都未曾发生。

  第二天,北原知道孩子没了,他什么都没有对我说,不过,提醒我“谢幕”时的那一掐,却是发自内心的恨。

  在我写这封信的前一天,我们又再次蝉联了“模范夫妻”的称号。市里的表彰大会上,我代表我们夫妻发言:“我们的企业之所以有今天的成绩,和我们夫妻相亲相爱互相理解相互支持分不开……”

  台下掌声雷动,我和北原共同捧着奖牌让记者照相,公司派来照相的是那天在化妆间拍下吻背照的小伙子,来公司快1个月了,我准备马上给他一笔钱然后开除他———他是我现在的情人……既然北原最终没有违背他该遵守的,那我也必须坚守自己的规则。

  (文/范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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