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8日,农历七月初八,北京奥运会开幕日,千载难逢的日子!这一天,选择结婚登记的新人“井喷”!部分城市的婚姻登记部门甚至认为“如此吉日,不宜离婚”,取消办理离婚登记。消息一经传出公布,各界议论纷纷——
新闻事件
8月8日是北京奥运会开幕的日子,想在这一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新人”爆棚。
为了给8月8日结婚的新人们“让路”,国内部分城市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对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亮起红灯,暂停办离婚手续业务。
据《大河报》报道,郑州市民政局考虑到8月8日是北京奥运会开幕,也是喜结良缘的好日子,因此,省会各婚姻登记处当天只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理离婚登记。据悉,上海长宁区、广东东莞市亦如此。
而对于四川达州新闻网上达州通川区取消办理离婚登记的消息,四川省民政厅婚姻登记管理处表示,通川区婚姻登记处这一决定如果属实,必须纠正。
有话大家说
离婚让路没道理
简简单单爱(网友):这则消息让人看了好笑。
2008,8,8,农历七月初八,加上北京奥运会召开,举国同庆,确实是“好日子”。但是,婚姻自由,选择哪天结婚或离婚,是当事人自己的事儿,如果说8月8日是登记结婚的好日子,那网民网络用语“88”还是拜拜的意思呢。那是不是可以说,这天恰恰适合办离婚说分手呢?
陌上桑(网友):结也好,离也好,不都是开始一段新生活吗?凭什么离婚就得给结婚让路?结婚是大事,要组建家庭,开始幸福生活;那离婚的事情更大啊,要及时改正错误,奔向新生活,当然也可以挑个好日子庆贺一下。
有人说“离婚也不差这一天的”,这话我不爱听,那结婚还不差这一两天呢?干吗挤破头了往8月8日这同一天撞啊?让结不让离,真的没有社会歧视的成分在其中吗?
秦前坤(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婚、离婚都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对公民的所谓婚姻登记行为,就是婚姻登记管理人员以婚姻登记机关的名义,依婚姻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婚姻状况进行登记并出具相应证书(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或者婚姻状况证明)的具体行政行为。
只要公民的要求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或者离婚的法定条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就应该予以办理。从这一点上看,在8月8日当天取消离婚登记的作法是不妥的。毕竟行政部门不能人为规定哪一天可以离婚,哪一天可以结婚,对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均应同等对待。
就算8月8日登记结婚的市民远远超过离婚登记,相关部门也应该按照先来先办的时间优先原则加以办理,当天办不完的延期办理都可以理解,但不能取消离婚登记业务。
陈琳(楚天金报资深倾诉栏目记者):从人性、情感的角度看,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应受到尊重。不能因为是所谓的喜庆日子,就不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样容易对当事人造成心灵上的伤害。奥运的大主题是喜庆、和谐,奥运会开幕这一天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数剧增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婚姻登记部门应该早有应急预案,并有能力在这一天满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者的要求。
暂停离婚无可厚非
蔡先生(市民):这件事没必要大惊小怪,各地的作法也不用强求一致。如果当天结婚登记桌前排长龙,离婚登记桌前空着没人,那不是浪费资源吗?特殊时期暂停一天,可以理解,毕竟离婚不是吉祥如意的事情,离婚的也大都不好受,干吗非得选那一天去办手续,看那么多人开开心心结婚受刺激呢?
夏女士(个体户):一般来说,绝大多数的当事人离婚时都非常低调。我和前夫当初去办的时候,就挑在快下班的时间去的,因为很担心途中一旦遇到亲戚朋友会很尴尬,而且我们是在离了半年多以后才开始告诉周围朋友们的,主要是为了给自己和亲友们一个情绪上的缓冲期。因此,我觉得选择在2008年8月8日去办理离婚手续的人,可能也没几个吧?既然这样,暂停一下也无所谓。
“结”“离”都需平常心
王女士(市民):登记结婚挑个日子很正常,选择北京奥运会开幕这天,确实有很好的纪念意义。但任何事情都不能过了头,如果说结婚的、离婚的都选在 8月 8日,那就有些夸张。我主张顺其自然,选择结婚和离婚是个人私事,生活中贵在有颗平常心,顺其自然比较好,刻意“赶热闹”的心态不可取。
李霞(心理咨询师):“2008年8月8日停办离婚登记”这个问题之所以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主要在于它让那些离婚的人群感觉受到了歧视和伤害。其实,无论是结婚或是离婚,都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段而已,以平常心看待它们,只要用感情去衡量它,知道自己要什么,什么日子无所谓。
离婚也可以很HAPPY
李小姐(市民):对于择良辰吉日结婚,多数人都认为理所当然,因为是大喜事嘛。我想,这也是“离婚”给“结婚”让道的一个原因。相信选择8月8日登记结婚的人,无不对未来幸福的婚姻生活充满期待,但这不应该成为婚姻登记部门停办离婚登记的理由。
换句话说,谁又可以认定,离婚就是一件坏事?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般的喜气洋洋,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结束失败的婚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当事人和平分手的大有人在。所以在8月8日这样一个喜庆日子,无论办理结婚还是离婚登记,都应该有同等待遇。
棉花塘(网友):“离婚”暂停,可能是大家觉得离婚是件很惨兮兮的事,不适合这种4个“8”同聚的大喜日子。但实际上,现在的社会已经很宽容,好合好散的离婚案例太多了。去年就有报道说,有一对大连的夫妇离婚后还摆了“离婚宴”,宴席办得喜庆劲儿十足,两人在席间告诉到场的亲朋好友,他们要结束一个错误,解开缠在对方身上的锁链,今后各自高高兴兴寻找新的幸福。那么,在这样一对“旧人”身上,离婚其实是一件很HAPPY的事情吧。
其实,不少中国人的婚姻都很辛苦,很多婚姻处在“想离离不了、想好好不起来”的状态。但感情的来去其实是很自然的事,结婚和离婚都只是感情发展的一个阶段而已。结婚后的生活值得期待,离婚后的生活也可以很精彩,这并不是有损道德、有损颜面、败坏社会风气的丑事。
“禁离婚”或事出有因
吴永楷(武昌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是当事人自由的选择,行政部门只是依法办理相关登记业务,8月8日我们会正常办理离婚登记业务。
有些城市在这一天决定停办离婚登记业务,也许事出有因。比方说,当天预约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太多。
在武昌区,初步估算8月8日当天登记结婚的新人多达500对以上,远远超出平时最高峰时的一天200多对。为了应对这一天的“结婚登记潮”,我们对人力和后勤保障上进行了充足的准备,光电脑就从5台增加到了9台。
周运清(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结婚选取良辰吉日,是中国的民间风俗,新人希望以此求个吉利,本无可厚非。为了给结婚登记让路,而不办离婚登记,政府应该不会作出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媒体误读了?
政府更应一碗水端平
冯桂林(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若单纯因为8月8日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太多,民政部门工作压力太大,而停办离婚登记业务,这种作法显然是有违公平原则的,也是与政府部门的职能要求不相符的。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属于社会惯常性事件,是公民的基本需求,也是政府部门理应向公民提供的最基本的服务内容。如果基层部门存在人手不足、工作量太大的压力而选择将部分工作拖延,那么也应该一碗水端平,对两种业务同时顺延、分流,而非牺牲一项业务,去满足另一项业务的需要。
对于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特殊情况,政府应提前做好协调,合理调配各部门间的人力、物力资源,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尽量满足老百姓在这一天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需求,而这也是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集中体现。
雷先生(洪山区民政局办公室):根据以往的经验,只要是“逢双”的日子办理结婚登记的市民都比较多。选择在重大的节日或喜庆日子办理结婚登记的心态很普遍,大家都很理解。但市民也没有必要过于跟风选吉日,都选在8月8日这一天很不理性,更多的是带给自己和相关部门工作上的不便。
一年365天,吉日并非只有特定的某一天,只要是真心相爱,认真对待婚姻,天天都是结婚的好日子。
对于行政部门来说,结婚和离婚是一样的业务,我们不会区别对待,所以也不会在某一特定的日子,单方面取消结婚或离婚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