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短婚族离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经济、父母干涉、草率婚姻三方面。
首先,操办婚事需要巨额的开销,许多男女双方家里在婚前开销很大,并经常出现一方开销远大于另一方的情况,这就使得男女双方家里在婚前就产生了不愉快。而男女双方家在分配婚宴上所收的“份子”钱时,也经常因婚前的开销产生分歧,甚至有些家庭在分配婚宴剩余的烟酒时也会产生矛盾,这就使男女双方因此闹出不愉快,甚至造成感情破裂。
第二,短婚族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男女双方的父母都不愿子女离开身边,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刚刚搬出小两口儿的新居没几天,另一方父母就搬进来再住几天。由于夫妻双方都不适应与对方父母生活在一起,而双方父母住在新居时又经常干涉小两口的新婚生活,这就为双方感情埋下了隐患。
第三,民政部门陆续出台了新政策,进一步放宽婚姻登记的新规,在结婚、离婚等政策上越来越人性化,尽管结婚、离婚的手续简化了许多,但并不代表夫妻双方的感情可以简化。然而,一些青年男女却不重视生活,漠视婚姻和家庭,对家庭和婚姻重视不够,甚至把婚姻当成一种玩笑,因此,短婚族的成员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