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海涛)10月21日,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代表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
宋秀岩说,调查显示,中国妇女社会地位与2000年第二期相比在很多方面进步明显。具体表现在:妇女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妇女生育健康水平大幅度提高。例如,农村35岁以下的妇女在生育孩子的时候做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比例,比十年前提高了13.4和40.6个百分点。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受教育的程度明显提高,在受教育方面的性别差距显著缩小。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比十年前提高了2.7年。性别差距从2000年时的1.5年缩短为0.3年。
经济能力有所增强,特别是非农就业的比例有较大提高。如农村在业的女性当中,主要从事非农劳动的比例比十年前提高了14.7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男女差距明显缩小。调查表明,农业户口女性中,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比例为31.1%,享有社会医疗保障的比例为95.0%。
家庭地位满意度比较高,家庭事务的决策也更加平等。妻子在参与家庭的投资、贷款等比较重大的决策当中的比例提高了14.3个百分点。
谈到流动、留守女性状况时,宋秀岩说,近9成流动女性从事有收入的工作,“被人看不起”和“工资被拖欠或克扣”是她们担心的主要问题。农村留守女性既担心“丈夫在外的安全”,又担心“家里有事没人商量”、“老人生病及农忙时没人帮忙”。
“但是这次调查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工作面临的挑战。”宋秀岩说,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中国西部农村妇女受教育情况和健康状况都还比较差。比如,中西部农村妇女平均受教育的年限比东部农村妇女低0.8年,同时,近三年没有作过妇科检查的中西部农村妇女比东部地区高4.3个百分点。二是男女两性的劳动收入差距比较大。城镇和农村在业女性年均劳动收入分别是男性的67.3%和56%。三是农村妇女的失地问题比较突出。这次调查农村妇女失地的比例比十年前提高了11.8个百分点。四是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障碍。五是女性的家务劳动负担比较重。此外,性别歧视现象仍然存在,而且性别观念有所“回潮”,认同“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的男女比例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7.7和4.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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