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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经理新婚巧遇同学时情人(6)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19:38 东方网

  田丽红愣了,哭泣不止:“反正我想好了,孩子一定是你的,我要为我们的爱情留下一个结晶!”说完,她一扭头跑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她伤心地想着:我对你常黎明一片痴心,你对我却无情无意,难道你不爱我吗?

  她心虚地告诉丈夫,自己怀孕了,丈夫听后惊喜不已。她曾以不想要这个孩子试探过丈夫,但丈夫却不同意流产:“我们年龄都不小了,流产对于你来说很危险,再说我也想要个孩子。”丈夫的话让她听了感到一种欣慰,和常黎明比较起来,她感到还是丈夫关心爱护她,一想到这个孩子也可能是丈夫的,她下定决心:生下这个孩子。

  2004年2月20日,田丽红生下了一个女孩,孩子刚满月,丈夫就回到广州。田丽红见丈夫丝毫没怀疑孩子的身世,心里更不忍让他离开自己和孩子,但丈夫说,有了孩子日后开销更大,得抓紧时间赚钱才行。丈夫走了,田丽红突然觉得应该让常黎明来一次,看看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他的,她总觉得这个孩子的眉眼有些像常黎明。

  在她的再三要求下,常黎明终于答应以同学身份来看望她。

  那天,田丽红特意打扮了一下。常黎明到来之后,只是轻描淡写地看了她一眼,就定定地看了孩子半天,长出一口气:“田丽红,现在事实很清楚了,这个孩子没一点像我的地方,反而像你丈夫,她根本不是我的。”说完,就扔下买来的一包礼物离开了她家。

  田丽红一把没拉住他,看着他的背影绝望地哭了起来。从此,她打电话给他,他就再也不接了。

  常黎明的冷漠让田丽红慢慢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憎恨心理。她想:既然你不想认账,我就想办法让你认账。开始,她恨恨地想上他单位闹,可是转念一想,那样会毁了他的一生。苦思冥想一段时间后,她终于想出一个自认为两全其美的办法:以女儿的名义把常黎明告上法庭,理由是索取抚养费。这样,自己既可以隐身于幕后,又达到了让他认账的目的。

  2004年4月,已经被痴情与憎恨烧昏了头的田丽红,终于一纸诉状把常黎明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女儿与常黎明的亲子关系。为了达到长期与常黎明保持关系的目的,她还在诉状中提出:常黎明应每月定期支付4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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