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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经理新婚巧遇同学时情人(7)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19:38 东方网

  然而,令她始料不及的是,法院在把传票送达派出所后,此事在派出所引起了轩然大波,最后,“常黎明包二奶”的桃色新闻传遍了整个县公安系统。常黎明一时名声扫地,有苦难言,只能到法庭上应诉。

  2005年1月,田丽红抱着女儿,强拉着常黎明来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做亲子关系检测。经过血型配对检测,排除了田丽红女儿和常黎明存在亲子关系。田丽红接到这一结果后还不死心,再次提出做亲子关系检测。

  2005年7月,经长春市公安局配血检测,常黎明和田丽红女儿的亲子关系不成立。由此,县法院判决田丽红所生女儿与常黎明并不存在亲子关系,常黎明不需承担抚养费。

  眼看着自己的如意算盘被打碎,为了达到目的,田丽红又一次提出,血型配对并不能准确判定亲子关系,应当以DNA鉴定为准。田丽红为了惩罚常黎明的“不解风情”,最后竟然向法院提出:亲子关系的举证责任应由常黎明承担,鉴定费用也应当由常黎明垫付。但县法院认为,是田丽红要证实女儿与常黎明的亲子关系,田丽红就必须举证,DNA鉴定费用应由其垫付。最后,由于田丽红一直坚持自己的想法,DNA

亲子鉴定因此落空。

  面对县法院的判决,田丽红硬着头皮表示不服,最后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院为此特地召开审判委员会。经研究案情后,市中级法院认为,因为田丽红主张女儿系常黎明亲生,她负有举证责任,必须交纳DNA鉴定费用,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006年3月12日,因田丽红举证不能,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田丽红的上诉。

  长达两年的“亲子官司”终于落幕了,但由此引发的恶果却远未结束。

  2006年3月末,常黎明因“桃色新闻”在系统内造成恶劣影响,直接影响了他的工作,被公安局开除公职。常黎明含泪离开了所长岗位后,遭到妻子的冷遇,最后提出

离婚。这使他一时陷入家庭内外纷争不断的尴尬境地……

  田丽红丈夫在2006年春节后,即停止了在广州的生意,原本想要专心照顾妻子与女儿,但不久得知妻子暗地里打“亲子官司”。最后当他伤心地威逼田丽红说出真相后,当即决定与田丽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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