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 (新浪网友) 欢迎网友投稿
多年以前,她是为了我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的,放弃了很多让人羡慕的东西,行李里只带着2年来我写给她的信和几本薄薄的三毛的书。找不到太多的时间陪她,不是不爱,只是,我无法从忙碌里停下来。我想给她更好的生活。
她做着一份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清闲,但是无聊。在最紧张的时候,我常常会被叫去听电话,同事递过听筒时暧昧的语气和上司锋利的眼神让我觉得不自然。开始,我温柔地劝慰她。后来,冷淡地对待她。再后来,我借故不接电话。因为说不了三两句,她会哭,怎么劝都止不住。
不久,她送给我一个BP机。我猜得到,每次打完传呼,她一定开始魂不守舍地等待,等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打过来的电话。
见面的时候,我发现她有些憔悴。她问我,你明白等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来的人有多苦吗?我真怕,有一天你来了,我却没有力气开门。我笑她傻。学中文的女孩子总是有些敏感而且过于风花雪月。我以为,不久以后,一段平实的婚姻可以让她明白生活的另一层含义和我对她的爱。
年底的时候,我升了职,悄悄看好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子,准备分期付款买下来。可是,她却在一个落雪的夜晚不告而别。辞职、搬家,一切都进行得无声无息。我的东西,她什么也没有带走,除了那盘齐豫和潘越云演唱的《回声》。
留给我的信上,她只写了这样一句话:不是不再爱你,我只是不再等待。
我没有太认真地找过她,因为忙碌,因为自尊,更因为那一份世故的成熟。那时候,我25岁,坚强而固执,永远觉得工作比爱情重要。再难忘的爱,再不舍的女孩,事过境迁,也不过是身体里一段发炎的必须割掉的盲肠。
但不知为什么,她送的BP机却一直跟在我的身边。偶尔会收到她的留言,有时候嘱咐天凉了,不要忘记加一件衣服。有时候提醒我要按时吃胃药,不能喝太多的酒。有时候,仅仅说一句,下雪的时候,忽然很想你。直到有了24小时开机的手提电话,我还是没有扔掉那个BP机。尽管,上面的留言越来越少,几乎绝迹。
我的身边,也不是完全没有女朋友。去年认识了一个还在大学读书的女孩,闪亮的眼睛,漆黑的长发,有点像从前的她。逛街、散步,去哈根达斯吃冰淇淋,以前没能给她的娇宠和温情,我给了那个酷似她的年轻女孩。在一个韩国组合的演唱会上,女孩在举着荧光棒尖叫的间隙,问我喜欢谁的歌。我摁着太阳穴说齐豫和潘越云。女孩眨着无辜的眼睛反问:潘越云是谁?
也就是在那个晚上,我在心痛的感觉里想起了她。从前以为,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好女孩,一生更是可以不停地爱与被爱。到头来却不得不承认,当心爱到荒芜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段情和你的一生息息相关。
我发疯一样打听她的下落,终于知道,几年来她始终和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目前在一家杂志做记者。
电话打到她办公室的时候,是一个黄昏。她正十万火急地埋头赶稿,语气里带一点儿火药味儿。听我报出名字,她惊喜地“啊”了一声,但随即恢复平静。我能感觉得到,她用头和肩膀夹住听筒,一边和我说话,一边还飞快地在电脑键盘上敲字。
我约她喝下午茶,她说这几天不行,下个周三吧。
然后我就一直失眠。
周三,等到下午两点半,她才打来电话说:我在杂志社楼下的快餐店,你快来呀,只有半个小时的空闲。
5分钟后,隔着落地玻璃,我看见了正在狼吞虎咽地吃一份猪脚饭的她。居然连条裙子都没穿,磨得起须的牛仔裤,旧的帆布鞋,头发梳成一条粗大的麻花辫子……半小时里,她大笑6次,喝了2杯红茶,吃了3只卤蛋,接了8个电话,打出去7次。分手的那一刻,我们像老朋友一样拥抱了一下,挥手说再见,再见,以后记得打电话啊!可是我知道,尽管我们仍然深爱着从前的对方,却注定再也无法走进彼此现在的生活……
回来的路上,在一家小小的,温暖的音像店里我意外地发现了那张名叫《回声》的CD。齐豫用她那空灵的声音幽幽地唱:守住电话/就守住度日如年的狂盼/铃声响的时候/自己的声音那么急迫/是我、是我、是我……
店员小姐问我要不要,只剩下最后一张了。默默站着听了一会儿,在眼眶潮湿之前,我空着手转身离开了那里。有些失去的东西是永远找不回来的,不管是一段感情还是一张CD,因为时间是唯一的,不能倒流,也无法复制。
而有些东西,也许只有放在回忆里面才美。譬如,一首歌、一段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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