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听说现在街头流浪歌手的经典曲目已经从汪峰[微博]老师的金曲与时俱进地变成了《南山南》,“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如此文艺的歌词已经响彻大街小巷。
《南山南》进入大众视野当然与第四季《中国好声音》有莫大关系,张磊因翻唱此歌赢得一片惊艳赞叹,那英[微博]和张磊也正是凭借这首歌成为了冠军战队。
一首小众作品借助电视平台被大众所知本是好事,不过,《南山南》词曲作者、原唱马頔的粉丝们是不太高兴的,因为觉得自己私藏的爱物突然被所有人知道了。粉丝的小情绪嘛,我们都知道的。
得了冠军之后,那英大姐一高兴,还把话说得特别重,她说:“张磊扛起了民谣的大旗。”这句话后来也成了大家讨论的热点,喜欢张磊翻唱的人会说小伙子确实唱得好,是民谣嗓;对张磊感觉一般以及马頔的粉丝则认为“靠翻唱不靠原创怎么就扛起民谣大旗啦!”
事情是这样的:
今天中午,马頔在个人认证微博@马頔-麻油叶上发出一条微博:“扛起了中国侵权大旗,能不服么?”虽然没有直接点名,但用到了“扛大旗”这个句式,指向已经非常明显了。在大家的一片猜测之声中,下午16:54,马頔发出了长微博《咱们聊聊呗》,证实了中午的微博确实所指张磊,不过,依然全篇并没有出现“张磊”二字,甚至也没有直接出现《中国好声音》的字眼,但提了《南山南》,提了“选秀综艺类”节目。
长微博的开头马頔就说了,“我从来没指责过个人,但可以不懂事,千万别不懂法。咱们来分析一下,别该谈权利的时候谈利益,该谈利益的时候谈人情。”
接下来他把《南山南》和张磊、《中国好声音》之间的关系做了一个梳理:
1、第一次演唱《南山南》未得到授权,连起码的礼貌性招呼都没打一个,不过,因为有朋友在录制现场证实提到了原唱,只不过后期剪掉了,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马頔还发了声明,“言语间应该能看得出对他个人还有些维护”。
2、第二次在节目演唱,公司之间达成授权协议,这次协议限定了在比赛时演唱。3、节目收官后,以马頔知情为准,张磊至少两次或以上,在不同场合以《南山南》为主要卖点进行商演及宣传,没打任何招呼,没有任何授权协议。
马頔提出了自己的疑惑:“我不知道节目结束后演唱《南山南》是不是个人行为,也许签了公司卖身契,身不由己那都可以理解”,“只是至今为止,不接受也不拒绝,这么一直默不作声是不是有点不太爷们儿了?”
马頔在长微博里说到,公司之间为决赛签订的协议限定对《南山南》的使用仅在比赛中,而据他所知的,张磊在节目收官后未经授权而在商演中演唱《南山 南》有两次。这个说法是不是成立呢?锦鲤老师进行了一个不完全的统计,发现张磊在比赛结束后于公开表演《南山南》不止两次,共有3次:
10月16日(第四季好声音决赛已于10月7日晚结束),《中国好声音》官方发微博称“回归者联盟”挑战赛上张磊再次演绎《南山南》。马頔所指的决赛时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否可以沿用到这次节目?这是一个疑点。
10月17日,《中国好声音》官方微博说到张磊参加了央视2015某推介会,又唱起《南山南》。同一天,CCTV音乐频道特别节目《全球中文音乐榜上榜》也发出微博,说到张磊正在该节目演唱《南山南》。经过锦鲤老师比对,这应该是张磊参加推介会的视频录播。
10月17日,张磊在合肥参加某音乐节,再次唱起《南山南》。这是一次毫无疑问的商业演出,粉丝上传了视频,也有当地的蓝V认证微博进行了发布。
独立音乐人性子耿直,有了想法丝毫也不惮于在网络上直接表达。马頔的表现已经算是十分克制,长微博里说事实讲疑点,并没有过激地表达情绪。虽然也有 部分不太喜欢马頔其人及其作品的乐迷说马頔太过玻璃心,但是事实上,作为独立音乐厂牌“麻油叶”的创始人,马頔在独立音乐圈同行里口碑不坏,大家一致认为 他情商不低。想想就知道,要是个低情商怎么可能一手统筹麻油叶各种各样的繁杂事务?
马頔早在2013年甚至更早一些就已经在小众乐迷里火起来了,而那一年正是快男左立唱红了同为麻油叶成员的宋冬野的《董小姐》。宋冬野被引爆之后,麻油叶开始集体蹿红,其中当然包括了麻油叶的老大也是台柱子、颜值担当马頔。
比赛结束后,张磊直接签约了梦响强音。好声音及梦响强音方面对于马頔发出的侵权指控怎么看呢?锦鲤老师火速拨通了“梦想强音”宣传总监许婷小姐的电话,第一次拨通时,许婷小姐说自己还在休假,对整件事还不太了解,她需要去跟法务部作一核实,才能接受采访。
第二次拨通电话时,许婷说到法务部的同事们可能还在下班路上,他们的电话没有接通。
第三次,许婷小姐主动回拨电话:“目前公司法务部正在与马頔公司法务、版权部门积极沟通中,争取取得比赛之后公开演唱《南山 南》的授权。”那么就等于马頔方面确实没有授权在比赛结束后继续演唱《南山南》?许婷小姐对这一问题回应说,“之前的协议确实限定了《南山南》只能用于比 赛。目前我们很有诚意跟原作者方面沟通版权问题,如果不能取得授权,以后我们不会再演绎这首歌曲。”
张磊微博上留有经纪人周小姐的电话,在跟许婷聊完之后,锦鲤老师也拨通了周小姐的电话,通话的一开始,周小姐也强调公司法务部正在处理此事,当锦鲤老师问到“张磊在合肥某音乐节上是否取得了演出版权”时,周小姐这样回应:“我们所有的合约都是公司去签的,张磊不可能以个人的名义去签合约。在合约上,我们有条款明确了是由演出邀请方来处理歌曲的版权问题。”
所以,到这里结论也得出来了:
梦响强音及张磊方面确实没有取得在比赛结束后在公开场合或商业演出中演唱《南山南》的授权。
马頔到底被侵犯了哪些权益?锦鲤老师还咨询了在版权方面很有经验的梁香禄律师,梁老师做了这样一个科普:
“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等都属于人身权,是无法让渡的,也就是说,张磊在无论任何场合演唱《南 山南》,都应该在显著位置指出词曲作者、原唱是马頔,否则就是侵犯马頔的人身权,在这样的情况下马頔主张自己的权利是完全成立的;财产权则包括使用权、许 可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等,对于财产权,著作权人是可以让渡的。”
截至目前,《中国好声音》官方微博及张磊本人的微博都没有对马頔的发言作出回应。说起来《中国好声音》也不是第一次引起版权纠纷了。第一季《中国好声音》因为李代沫[微博]在参赛时演唱《我的歌声里》,词曲作者、原唱曲婉婷[微博]及其公司就公开向李代沫发出了律师函。
创作者版权意识日益强烈是件好事,锦鲤老师也衷心希望马頔的公开发声能够换回一个他理想中的“爷们”的解决方案。(来源:转运锦鲤)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