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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体验到身体激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22:12 新浪伊人风采

  采访人物:白云,女,33岁,某外企部门副经理。

  文字整理:肖剑

  白云是主动跟我联系的。她给我发了封E—MAIL,信里的意思是:看见了我在网上贴的启示,但不想面对面地接受我的采访。她不习惯对着一个陌生男人讲述自己的隐私,但她愿

  意把她的经历和情感直接写出来给我,问我这种形式是否可以。

  我马上给她回信:太好了。我认为这是对我工作失误的一个提醒。但请注意一定要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不能给我虚构创作,那样,就没意思了。

  一周后,我收到了白云发来的邮件。她的表述很清楚流畅,我只给她做了些文字上的加工。

  我是一个有红杏出墙经历的女人。这种经历刺激着我,也折磨着我,我心里有很多的话想找人说,有很多想法想找人沟通。

  可这种事能跟谁说呢?再好的朋友都不能说,这种事,只要你跟一个人说了,那么所有的人就都知道了。

  我看到肖剑先生的这个帖子的时候,我有点动心。我想写出来,但对方说的是真话吗?

  我给出版社打了电话。知道了肖剑的本名,又在网上搜索了一通,翻阅了他以前的作品,其《虚掩的门》、《另一种游戏另一种规则》都是在我的朋友圈里广为传阅的书籍。我相信了他,确认他是在认真地做着一件有意义的事,至少不会是故意在别人的经历中寻找一些低级趣味。

  所以,我把自己关在屋里,面对着冷冰冰的电脑,搜寻、整理着自己记忆里的那些温暖的情感,全面地检视一遍自己的灵魂与肉体。

  灵魂是漂泊不定的,肉体是温润真实的。二者可以分开吗?

  3年前的一个春天,我到深圳出差。深圳有好几个我们大学的同班同学,还有一个和我同宿舍4年的好朋友小兰。大家聚会了一次,很热闹也很亲切。我办完公事后,小兰非要我再住两天玩一玩。盛情难却,回去也没有什么事,就待两天放松一下吧。我同意了,让同事先回去,我就住在了小兰的家里。

  问题出在第二天的晚上。陪我玩了两天的小兰那天晚上有一个活动,她先生的公司有一个晚会,要求家属也去联欢。小兰要留下来陪我,我坚持要她去,我说:你都陪我两天了,不能影响你的正事啊!我也正好休息休息。小兰临走时,说:那你看会儿电视,那儿有VCD,我这里有不少好盘,你随便看,早点睡吧。我说:你放心去吧,还没老就这么婆婆妈妈的,小心你先生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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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选自《今晚有事不回家》一书,北京京版世纪图书有限公司授权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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