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消费状况
(一)消费决策、支配权
1、家庭消费,女性“说了算”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家庭日常消费基本上是女性“说了算”。统计表明,77.3%的已婚女性决定着家庭“吃”、“穿”以及“日常用品”的选择和购买,也就是说,女性已经成为了家庭日常消费的主要购买者和决策者。
另外,数据显示,22.7%的已婚女性在家庭进行买房、买车、购买贵重物品等大额支出时会“自己做主”,还有77.3%的已婚女性会和丈夫共同商议后再决定,但她们的喜好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家庭重大消费的最终决策。
2、个人收入,女性有很大的自主权
调查数据表明,在已婚的女性当中,46.5%的个人收入由“自己支配”,51.3%的女性会将自己的收入“和丈夫的放在一起,两人共同支配”,而将收入交给“丈夫支配”的仅占2.2%。可以看出,女性对自己收入的支配有很大的自主权。
3、城际差异——夫妻共有住房产权的比例南方显著高于北方
数据显示,本次调查中,在家庭已购买住房的女性中,房产证上写着妻子名字的占32.6%,写着丈夫名字的占38.2%,写着夫妻双方两人名字为21.9%。
通过地域之间的比较发现,在上海、广州、长沙、成都和南宁这些南方城市的女性,夫妻共同拥有房产的比例为30.7%,而在北京、西安、哈尔滨这些北方城市中,夫妻共同拥有房产的比例仅为6.8%。
另一方面,在上述北方城市中,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女性多于上海、广州、长沙、成都和南宁这些南方城市的女性,前者为36.3%,后者为30.5%。
相比之下,南方城市的家庭中,写在“丈夫名下”、“妻子名下”、“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的比较平均,分别为32.2%、30.5%和30.7%,而北方城市家庭中,这三种拥有的形态差异比较大,三者比例分别为48.5%、36.3%和6.8%。由此可见,在北方城市家庭中,丈夫名下房产的比例远远高于妻子名下的和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
(二)2005年用于个人的消费支出
1、6六项消费人均支出8569.28元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除满足基本生存需求外,被调查的女性2005年度用于服装服饰、化妆品、健身、旅游、通讯以及书籍等非生存性消费支出为人均8569.28元。
2、服装花费居个人消费支出第一位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在服装服饰、化妆品、健身、旅游、通讯以及书籍6项消费支出中,女性用于服装服饰的花费最多,居第一位,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的分别是用于通讯以及旅游的花费,其他依次为健身、化妆品以及购买书籍。
(三)每月收入会花掉多少
1、用于消费和储蓄的比例
城市女性每月收入用于各种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比例大约为多少?从调查结果来看,排在第一位的“60%消费,40%储蓄”,26.4%的女性作此安排;排在第二位的是“70%消费,30%储蓄”,有19.8%的女性作此种安排;排在第三位的是“80%消费,20%储蓄”,有18%的女性作此安排;排在第四位的是“50%消费,50%储蓄”,有16.3%的女性作此安排;排在第五位的是“30%消费,70%储蓄”,有10.0%的女性作此安排;而“全部用来消费”的女性比例非常少,仅占1.2%。这说明,绝大多数城市女性的储蓄意识比较强。
2、年龄差异——年轻女性花得多存得少
通过分析发现,在每月收入“80%消费,20%储蓄”和“全部用来消费”的女性当中,25岁至35岁的最多,占82%。而她们的收入大多属于中等偏上,其中收入在“1000-2000元”的占19.8%,“2001-3000元”的占27.5%,“3001-4000元”的占21.4%。
八、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是生活品质的一个重要体现。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96.2%的女性曾经参与过各类慈善爱心活动,其中参与最多的是“捐助受灾地区的人民”,占27.5%;其次是“捐助贫困地区”,占21.8%;排在第三位的是“捐助失学儿童”,占15.2%;第四和第五是“在媒体曝光、身患重病的求助者”和“帮助残疾人和孤老”,分别占8.8%和8.1%;还有7.4%的女性参加过“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最后是“帮助孤儿”,占6.7%。由此可见,城市职业女性对参与各种献爱心、公益活动的积极性比较高。除了单位组织的集体或对口捐助活动外,“在媒体曝光”的病患或特困求助者,往往最能引发女性的个人自发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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