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浪女性 > 时尚八卦 > 正文

贾静雯与孙志浩争女案判共同监护 发声明斥不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07:17  新浪女性

  导语:综合台湾“今日新闻”、TVBS报道,贾静雯和前夫孙志浩争女官司,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于昨日(31日)裁定,将“梧桐妹”监护权由双方共同监护,但由父亲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

贾静雯出现镜头前
贾静雯出现镜头前
贾静雯声明原文
贾静雯声明原文

  昨日,贾静雯和孙志浩争女风波第一次宣判,判定双方共同监护,法院认为贾静雯跟孙志浩都有相当丰沛的资源,可以照顾女儿,但是无法认定,到底梧桐妹跟父母哪一方比较亲近。不过,孙志浩提出“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是一大优势,所以,法官暂时判定双方共同监护,孙志浩是主要监护人,孙智浩可以带女儿去美国念书,不过,全案还可以再上诉。

  贾静雯和孙志浩今年7月12日离婚,贾静雯放弃上海豪宅的1/2产权,孙志浩也放弃对贾静雯2600万财产的请求权,但双方都不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

  法官认为从庭讯查访获知,贾家和孙家对梧桐妹都很照顾,双方都适任女儿的监护人,梧桐妹也对双方存有好感,无法表达比较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因此判定由贾静雯和孙志浩共同监护。

  声明稿

  就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对于梧桐妹监护权的裁定,贾静雯小姐声明如下:

  1.从2009年9月到美国打官司取得小孩护照回台湾,贾静雯十分信任法院的公正,美国法院认定小孩是由贾静雯为主要照顾者,以及认定孙志浩是不法带小孩到美国隐匿,将孙志浩在美国的诉讼请求驳回,美国法院让贾静雯将小孩带回台北,美国法院的判决对于被剥夺亲权的贾静雯十分重要,才能有机会与女儿相处至今。

  2.对于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内容,贾静雯无法接受,将于收到裁定后依法提出抗告,要求废弃原裁定。因为诉讼期间孙志浩不适任监护之证据均已庭呈法院(包括美国法院裁定及相关证据),所有证据均可证明孙志浩对女儿诸多不良影响,无法理解法院对这样的证据资料视若无睹,显然有违法理!

  3. 共同监护好像做到表面上的公平,但国际间及欧美先进国家早已针对心理学实证研究,共同监护反而会对子女之身心发展造成甚为不利之影响,台北地方法院竟裁定以台美两地共同监护,显然没有顾及子女最佳利益。

  4.梧桐妹出生在台湾,生活在台湾、上海,如果不是被孙志浩刻意不法带往美国隐匿,她根本不会跟美国有任何连结关系,台北地院竟裁定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岂非变相鼓励大家偷偷把小孩带走,先抢先赢的违法行为?

  5. 梧桐妹虽有双重国籍,但是幼年原则、同性别原则、主要照顾者原则都是子女最佳利益的评断原则,台北地方法院舍此不为,实令人遗憾!

  6.贾静雯会为了女儿勇往直前!谢谢大家关心!

手机访问女性频道,潮流、情感、八卦随时随地一网打尽

新养道特约养生馆

留言板 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