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林志玲欠税官司7日宣判,被判需补足欠税新台币684万,可免缴135万罚款,她表示对补税案判决感到寒心,她强调自己没有逃漏税意图,并声称自己并非凯渥公司的模特,决定上诉到底。
据报道,林志玲日前接受台湾财经媒体专访时表示,自己每年都依规定报税,但台湾税务部门却把她从自由签约表演的模特,改为凯渥员工,她在税务上原应属“执行业务所得”,却被认定成“薪资所得”,大幅削减她报税可使用的扣除额,税赋大增,还被冠上逃漏税恶名,林志玲坦言非常不服。
林志玲强调凯渥只是她委托的经纪公司,自己并非凯渥员工,她列举2005年在大连摔马的例子,凸显她和凯渥非员工雇主关系。林志玲说:“受伤期间我完全没有收入,医疗保险也是自己投保。如果我是凯渥员工,这段期间凯渥应该还会付我薪水啊!结果没有,这段期间若我先前签的合约要履行,凯渥必须找别的模特代为执行,我还要支付这笔费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