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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思燕否认收到律师函 黄奕:快递显示已签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8日14:31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导语:黄奕(微博)、霍思燕(微博)最近都有新片上映,但让她们天天上头条的新闻却是两段“风花雪月”引发的公开骂战,两人之间的矛盾在26日由黄奕工作室一纸律师声明作为节点,但昨日记者的两次采访又让人觉得事件陷入罗生门,霍思燕经纪人刘先生向记者表示:“霍思燕本人、家人、公司都没有收到律师函。”而黄奕工作室负责人刘先生却言之凿凿,称:“据律师事务所发来消息,对方的确是收到了。”

霍思燕:奇怪,我们根本没收到律师函霍思燕:奇怪,我们根本没收到律师函
黄奕:据律师事务所发来消息,对方已收到黄奕:据律师事务所发来消息,对方已收到

  霍思燕经纪人刘先生:

  奇怪,我们根本没收到律师函

  26日下午,全国各地娱乐媒体记者纷纷收到一封黄奕工作室的电子邮件,声明中称霍思燕微博发表言论,已经对黄奕造成严重名誉损害,“委托律师于昨日下午(10月25日)向霍思燕小姐递出了律师函,要求霍思燕小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新浪微博上所有对黄奕小姐不利的影射和指名的微博内容,并在全国公共性媒体平台发表公开致歉。”此外,声明中明确指出,26日上午9点08分,霍思燕家人已代为签收了律师函。

  就此昨日记者致电霍思燕经纪人刘先生,他却表示:“询问过霍思燕的家人,到现在为止,公司、她本人以及家人都说没有收到律师函,我也不清楚对方为什么这样说。”刘先生表示,结束《梦游3D》东京宣传,霍思燕近日已经回国,“她在北京,我们很奇怪,这是艺人的私事,为什么要牵扯到家人。”而霍思燕本人声称自己会直面诉讼,亲人和好友也都会支持她。截至27日15时,微博上点名道姓声讨黄奕的留言,霍思燕依旧没有删除。

  黄奕工作室负责人刘先生:

  律师告知对方已收到

  就此记者昨日联系黄奕工作室,其负责人刘先生听闻后表示:“据律师事务所反馈信息,律师函发去两个地址,其中一个快递信息表明对方已经签收。”由于律师函不能代表事件进入诉讼程序,刘先生表示,他们会给霍思燕方一个合理期限删除微博言论并道歉,“如果对方一直没有反应,再根据律师的意见,看要不要继续诉讼程序。”

  事件发展至今,黄奕虽也露面各种电影宣传活动,但本人对“骂战”带来的影响并未多做回应,刘先生说:“律师函里的态度,就是黄奕本人的意思,她的性格是这样,她不会让这件事影响自己的工作,已交给律师处理,无需过多分神。”此外刘先生也表示黄奕本人的心情也未因为这件事受到影响。

  律师解读

  律师函不具有强制执行作用

  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崔芊昨日接受记者采访解读说,律师函可看做当事人通过律师之口,传达自己的单方主张,不具备要求对方强制执行的作用。

  而对于黄奕提出侵犯名誉权,崔芊分析说,霍思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怀疑任何人在网络上发布言论黑她,仅仅怀疑不构成名誉侵权,“但是在怀疑过程中,通过公开平台发表指向性明确攻击对方的话语,如若话语中夹杂诬蔑、人格上贬低、诽谤的言论,同时没有任何证据,如法官判定言论确实达到诽谤程度,即可达到名誉侵权。”崔芊同时指出,如果霍思燕有证据证明论坛言论是黄奕方面发出,并且达到法律判定的诽谤标准,即表示两方都有侵权行为,双方都要承担责任。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任奕洁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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