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正式提告于正抄袭侵权 用法律维权

2014年04月29日07:37  新浪娱乐 微博 收藏本文     

  导语:琼瑶控诉于正涉嫌抄袭事件再度升级,4月28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的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称,将正式提告于正侵权,“我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琼瑶更指,“最近一周来,不但侵权剧集的首播卫视没有停止播出,网络与其他播出平台又开始或计划播出该剧,侵权对我造成的身心伤害进一步加剧。”新浪娱乐试图联系当事人于正,电话接通以后,于正表示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受采访,随即挂断电话。

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
声明函截图

  在声明中,琼瑶表示,“目前正在中国大陆播出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署名编剧于正,《梅花烙》的主要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全部被套用于《宫锁连城》的剧情之中,抄袭侵权情形之恶劣前所未见,让我忍无可忍。4月15日,我紧急发函向广电总局领导求助,感谢社会各界的声援与媒体关注,公道自在人心,这也让我深受打击的心情稍感安慰。”

  琼瑶指出,“最近一周来,不但侵权剧集的首播卫视没有停止播出,网络与其他播出平台又开始或计划播出该剧,侵权对我造成的身心伤害进一步加剧,不知尊重原创、保护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公理正义何在?”于是决定诉诸法律。

  事件回顾:

  4月15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的官方微博上发表了一封给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举报于正[微博]的《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微博一开头就写道:“这是我最沉痛的心声!”

  4月15日下午,于正在微博作出回应,称琼瑶是鼻祖,所谓“抄袭”纯属巧合和误伤。他在声明中说,“有部分网友和媒体炒作了一些耸人听闻的话题,没想到也让您受到困扰,请相信这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借您的作品进行炒作,更不用说冒犯。艺术本来是需要继承与发展的,您一直是中国言情剧的鼻祖,您对中国编剧技巧和故事架构的创新和发展无人能及,甚至早期的韩剧也有很多对您的模仿,如《我的女孩》的架构类似《梦的衣裳》,《人鱼小姐》跟《情深深雨蒙蒙》又有异曲同工之妙。”

  4月19日,新浪娱乐通过越洋电话采访了琼瑶。这是十年来,琼瑶第一次在非新戏宣传期接受媒体的电话访问,这位76岁身体抱恙的老人,激动时明显能感受到她在哽咽。她表示:“发那封公开信时,我是用多卑微的身份在祈求,在呼救。我是希望有人来帮我、救我。”琼瑶称被于正气病了,不能入睡,需要依靠安眠药,“加倍又加倍”。也因为这件事,琼瑶放弃已经创作了25集的《梅花烙传奇》。她说:“《梅花烙传奇》被谋杀了!”

  4月28日,琼瑶在微博上发布媒体声明函,表示将正式提告于正侵权。

  以下是声明全文:   

  电视剧《宫锁连城》涉嫌版权侵权媒体声明函

  本人是小说《梅花烙》的创作者和版权人琼瑶,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享有小说的完整版权权利,未经本人书面许可与授权,任何个人及团队对该小说的改编,或者将该小说的原创内容用于其他文学艺术创作的行为,均构成对本人版权的侵害。

  目前正在中国大陆播出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署名编剧于正,《梅花烙》的主要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全部被套用于《宫锁连城》的剧情之中,抄袭侵权情形之恶劣前所未见,让我忍无可忍。4月15日,我紧急发函向广电总局领导求助,感谢社会各界的声援与媒体关注,公道自在人心,这也让我深受打击的心情稍感安慰。

  最近一周来,不但侵权剧集的首播卫视没有停止播出,网络与其他播出平台又开始或计划播出该剧,侵权对我造成的身心伤害进一步加剧,不知尊重原创、保护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公理正义何在?经慎重考虑,本人通过此媒体函做出如下公开声明:

  一、经过十天的等待与煎熬之后,我只能选择依靠法律,正式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团队代理本人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维权事宜,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二、在侵权案件有了司法结论之前,本人不再就此事对外发布公开言论或接受媒体访问,并特别授权王军律师、王立岩律师作为本人对外发布信息的公开出口;

  三、敬告正在或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尊重智慧财产权,停止侵权剧集的播出安排,否则,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本人的授权启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序;

  刚刚过去的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来年,我欣喜的看到内地正在蓬勃发展文化产业、将保护知识产权放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定位上,和积极推动国家文化的进步!期望我的案件对于中国影视产业生态的良性发展起到点滴作用。

  谢谢大家的声援!

  琼瑶

  2014年4月28日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