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句俗话是“父债子偿”,全社会都承认这个默认的规矩,娱乐圈有不少明星是为了家人过上更好的日子才跻身其中的,也有一些明星为了替家里还债才拼命在娱乐圈打拼直至还清债务,下面为您搜罗娱乐圈被迫“卖身”的十大女星。
梅艳芳
已故天后梅艳芳一生不但感情受挫,在家庭上也没有得到过任何温暖。父亲早逝,妈妈一个人抚养梅艳芳和两兄一姐,非常辛苦。为了报答、照顾自己的母亲,梅艳芳倾尽所能回报自己的母亲。面对非常能“消费”、而且热衷赌博的老母亲,阿梅为妈妈捐款超千万港币,并且为妈妈留下了大笔的遗产。
杨丞琳
入行多年,杨丞琳帮家里还了500万元新台币负债,目前债款已在百万以内。据传,杨丞琳计划钱还清后,帮家里买房子,不再母女三人挤在月租18000元的房里。杨丞琳父母在她高中时离异,爸妈分居两地后,她和姊姊选择跟着母亲生活,由于父亲投资生意失败,欠下数百万,母亲当时也帮忙签字当保人,所以杨丞琳出道后,把这笔钱往身上揽,每个月赚的钱汇进户头,就由妈妈直接转汇出去还债。
李彩桦
李彩桦(Rain)出道后,一直笑脸迎人,但原来阿Rain只是对人欢笑背人愁。由于父亲生意失败欠下巨额债务,李彩桦几乎是日以继夜忙于赚钱,在她眼里,父亲是个彻底的拜金主义者。虽然她一直努力工作赚钱还债,后来还安排弟弟投身娱乐圈工作,希望他分担一些自己的重负。阿Rain自爆过去几年间已为父亲还了七位数字(超过百万)的债,亦跟父亲已失去联络,至于两父女是否已划清界线?阿Rain则未有正面回应。
林依晨
林依晨在演艺圈一直被看做“乖乖牌”,把自己经营得小心翼翼,政大毕业、出道7年少有负面新闻、努力帮家里还债,几乎不露一丝懈怠。因为在她5岁时,父亲便离开她和妈妈、弟弟,高中时妈妈又中风病倒,她被迫一夜长大,17岁那年就扛起家计,美好的花样年华也随之一点一滴流逝。
23岁时她更草拟遗嘱。她解释说:“我的工作需要常搭飞机、拍戏吊钢丝、跳海,我怕自己突然怎么样,会留下妈妈一个人,我不想留下遗憾。”遗嘱内容她保密,只说是很心灵层面的,像书信一样。
她高三那年,为了买电脑送给弟弟,参加捷运超美女选拔赛,因而踏入演艺圈。她不想辜负妈妈的期待,努力拍戏、拍电影、接广告代言、跑活动,终于正在入行第六年还清债务,她比喻说:“一切我觉得我家像一辆拉车,我和弟弟坐在车上,我妈在前面使力拉,现在我终于换我我妈上车休息,我在前面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