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NO16考完试,我们回了新疆,因为我想生孩子,和父母吵完又回了北京,NO16的家人和导师向我们施压,我去做了人流,暑假回到北京,我们在香山住下来。
十月,我又怀孕了,这次下了决心不受压力,父母妥协了,妈妈到北京来,我们住到中关村,南区,一直到孩子出生,9月底回新疆,2003年1月,我和NO16结婚。
在1月NO16到新疆之前,NO11经过乌鲁木齐,我去看他,匆匆做爱。
再就是前两天,7月15号和之前两天,和NO11在旅馆里做了2次,都是很快的,说实话我真的不想,可是不和他做爱好象不够朋友。我和NO11是不适合一起生活的罢,今后大概又是几年见不到了,我真心希望他走完之后能有美好的家庭,至于我们之间的做爱,希望能够被清风吹散。
美好!当然很美好!可是如果他将来结婚了我会嫉妒的,如果那样还是忘掉做爱轻松些,因为我从来没考虑过和他不来往,只要我们活着。
没什么可以限制或影响我,这是我的自由。
去做就是呗,我还以未婚身份去生产呢
如果你认为他们都不干涉你,一定要举例证明,比如说学校或同学或家长知道了你的某个性伙伴,但是他们不管你.我的同宿舍两个好友都知道我的性伙伴,也有交流,在大学本来就没人管。
在大学的时期,被人管的唯一方面只在于去考试,修够学分,就可以拿到学位毕业了,平时不会见到班主任。何况我们班主任是个一心想往上爬的人,根本不关心我们。班长、党支书什么主要的学生干部都是我的好友,她们很了解我,经常和我交流,我总是鼓励她们也去体验性爱。别人就算知道我和任何人做爱又有什么关系呢?不会有人报告学校的,大家这点素质还没有,能上大学吗?所以我差不多是完全自由的,想去哪里过夜都可以,有时父母打电话来我不在,同宿舍的人也会替我掩饰。
本文节选自中国社会出版社《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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