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服务规范》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

2013年05月31日10:15  新浪女性 微博

  5月29日,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美容院服务规范》新闻发布暨宣传贯彻会议。会议发布《美容院服务规范》行业标准(SB/T10991-2013),并就宣传贯彻行业标准,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2013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商服贸函[2013]180号)精神进行了部署。国家商务部、国家工信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有关领导应邀出席,行业标准专家、行业代表、媒体记者近百人参加会议。

  《美容院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由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起草,于4月16日由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告(2013年第21号)。该标准对于我国美容服务业具有历史性意义,对于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会议由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秘书长许景权主持,并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3年第21号《公告》。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杨志刚介绍了标准起草背景和过程。为贯彻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的要求,促进美容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商会专家委员会潘晓明、刘玮、闫世翔、许景权以及会员代表张春彦、黄晓惠、刘相秀等组成标准起草组,经认真调研论证和反复修改完善,最终通过评定成文。该标准对美容经营服务场所、美容服务用品及设施设备、美容院主要服务内容及主要环节提出了标准化要求,对美容经营服务人员、美容经营服务行为和美容经营服务管理明确了基本规范。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司副司长王惠英感谢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所做的工作。她说,《美容院服务规范》适应我国美容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消费者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填补了我国专业美容院服务基础性标准的空白。

  美容服务业行业组织和广大企业要以标准发布为契机,推进美容行业标准化建设;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重点,推进行业规范自律;以优质服务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行业社会形象。

  她希望商会在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中,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行业培训,宣传先进典型,促进交流合作,形成优势龙头企业引领示范、大众化企业争先恐后、比学赶帮的良好局面,为美容行业的进步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高延敏对于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能够积极主动的将行业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从中找到规范行业的解决办法,给予高度赞扬。同时提到,目前在行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合理,不够完善的地方,例如监督体系、标准体系等。

  《美容院服务规范》的出台从服务角度,给了消费者一个保障,也为化妆品又一个销售渠道做好了衔接与管理。切实与2008年工信部提出以“促发展、惠民生”工作理念相吻合。

  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副部长白莲湘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劳动标准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国工商联作为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负有引导并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职责。在健全劳动标准体系中大有可为:参与劳动标准立法;引导行业商会参与劳动标准制定,推动行业标准制定;指导企业完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贯彻执行基本劳动标准。

  会上,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会长马娅指出《美容院服务规范》的颁布是行业在服务上的一个深化,是规范美容服务行为、提高美容服务质量、维护美容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她要求商会全体会员和从业人员,要以宣贯《美容院服务规范》为契机,认真响应商务部号召,深入开展以学标、贯标为主要手段的优质服务活动。

  要发出一个《规范化、标准服务倡议书》,建立一个自查、抽查、展示、评估、表彰激励的平台,培训一支高素质的专家队伍,树立一批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形成一种团结协作推动行业进步的合力。

  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中华美业标准化管理推行专业委员会黄晓惠主任和安徽省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会长张社青、南京朝晖美容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程朝晖分别发言,表示要认真推动贯彻《美容院服务规范》,推行美容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行业持续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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