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挣够钱 回头再换档案
子行2002年大学毕业,按照规定,他属于师范生,所以到了一家学校教书,并且要签6年合同。他的跳槽带着一些无奈,原因是他觉得他对最先带的班级感情投入太多,而对后来的班级没办法投入百分百的感情了。于是子行到了一个公司做图书策划。
单位同意子行走,但是因为6年的合同才履行了2年,所以必须要交2万多元的违约金才能把档案拿出来。子行两年下来的积蓄如果一下子都拿来交违约金不太现实,索性,先不管档案了,出去挣够钱再回来拿吧。今年子行就打算回原单位交齐违约金,把档案调出来。
[案例四] 人走一身轻 啥都不要了
欣然,1999年大学毕业,学的是广告设计,为了留京,花费了不少心力,最终找了一家公司,如愿以偿地落了户口,并且和单位签了5年合同。
工作了一年多,欣然逐渐感觉,公司的氛围不是很适合自己的发展。所以,欣然提出要走,只是,面临交纳3万元违约金的状况,欣然才工作一年多,攒的钱还不够交违约金的,欣然最后做了个让人觉得比较出格的决定,先不管那么多,毅然跳槽到了一家广告公司。用欣然自己的话说,现在钱挣的不少,而且觉得自己有用武之地,工作业绩也不错,另外也没涉及到什么具体利益呢,档案,就那么回事,先放那吧,等以后有用的时候再说。
(以上案例所用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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