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与其“堵”不如“疏”
对于骗人钱财的“黑职介”和“黑招聘”应予坚决打击。Y小姐亲历的“灰色职介”是违规的,每年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时总能查出不少这样的“灰色职介”并予以处罚或
取缔。
可“灰色职介”有其生存的土壤,关键是工厂和外地工人之间存在着这样的供需关系。
早就有专家提出,与其“堵”不如“疏”,如能使众多的“灰色职介”褪去“灰色”成为正规合法的民间职介机构,由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则功莫大焉。
但不管怎样,从事这样的“灰色”职业总是不对,Y小姐及时退出是明智之举,无论谋职还是创业都不能做违规和违法的事。
《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对开办职业介绍机构作了如下规定:有开展职业介绍活动所需的场所和设施;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规范。开办营利性的收费职业介绍机构,还要获得劳动行政部门的《上海市职业介绍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有: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还须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文/一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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