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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话题》之该不该为二奶维权(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7:24 新浪伊人风采



郑百春:二奶在生活当中往往受到人们的过度谴责

  郑百春:二奶在生活当中往往受到人们的过度谴责

  主持人马骧:6月19号您创办了“二奶维权网”,相对于我们来说,您对“二奶”这个群体可以说更了解一些?

  郑百春:对对。

  主持人马骧:您认为他们是受伤的小鸟,有什么样的原因,这个比例有多少?

  郑百春:可能是我们接触的“二奶”群体,她们有以下的特征,我曾经说过这个群体是弱势的群体,大部分是农村的或者是出身于工人的家庭,她们找我们的时候往往是被男人抛弃的,身上往往还有性病,相当一部分是多次人流,有的是宫外孕,做了手术,对她们精神打击很大,没有钱吃饭,没有钱治病,不敢跟任何人倾诉,比如亲朋好友,任何都不敢说,把痛苦埋在心里,所以这部分人还是需要为她们做些工作。

  我们认为不公平的是,她们道德上有问题,有瑕疵,但是在生活当中往往受到人们的过度谴责,可以说是不人道的残忍批判,当她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往往认为是“二奶”的身份,有些在审判过程中有倾向性在里面,所以她们这部分人群需要我们做点儿工作。

  主持人马骧:您看到“二奶”生活中的困难,她们相对弱势的情况,所以您这样的感觉。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是,我们谈到“二奶”这个话题的时候,我们现在的网上的网友,出奇的一样评论。

  网友(爱拼才会赢):“二奶”是人格低下的表现,“二奶”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网友(UC):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网友(月光如水):“二奶”是社会进步的产物。

  主持人马骧:这个我不同意。

  网友:我们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二奶”是不是破坏我们婚姻稳定的元凶呢,对于已经在破坏别人婚姻的“二奶”来说,她们有什么权利需要维护呢,作为她们个人的人身权和生存权都和大家需要维护,但是如果她们因为在感情中或者在别人的婚姻中插了一腿,受到自己的一些不满意的待遇,她们站出来是对的。

  郑百春: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说要帮她们

维权,我们现在主要是三个方面,一个是法律这方面的,有些东西,我们曾经碰到一些“二奶”,她跟人家分手男的不愿意,违背她的意愿强迫发生关系,有的“二奶”给我们发来短信,问我能不能告他强奸罪,我觉得法律上是可以的,存在的。

  网友:“二奶”如果受到什么伤害,作为一个人来说,可以完全通过正常的途径,不管是自愿的也好,被强奸也好,可以告啊。为什么单纯提出一个为“二奶”维权,把它特殊化呢?

  郑百春: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是有它的历史背景、社会背景,在目前的社会生活当中,“二奶”这个人群现在越来越多了,她们很多的一些权利受到的非法的侵害,她不敢伸张,即使到街道、很多部分都推到门外,即使有些法律受理了,但是往往不是按照法律办事,往往是道德代替了法律,公众的情绪给法官施加了很大压力,使得法官寻找一些试图能站住脚的,但是法律上是错的这样的判断。

  主持人马骧:没有这样的例子吗?

  郑百春:当然有了,曾经有一位“二奶”,她有一个四岁的小孩,男人临死的时候留了一部分遗产给她,立了遗嘱而且是经过公证的,后来她要主张遗产的时候到法院起诉,最后判她败诉。

  主持人马骧:原因是什么?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

  郑百春:当然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官提出这样的理由,他说这个遗产的继承就是违背了社会的公共道德,实际上他以这个原则否定了其他法律,比如继承法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有一样的权利,作为死者我有权利把财产可以给任何人,更何况我还有私生子呢,这里面用的是民法通则,把其他的法律否定了,这个是法律规则,还有一个法律原则,原则是抽象的,法律规则是有具体的可操作性,我们正常的过程中,应该首先考虑到法律的规则,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我们适用一个原则,这是可以的,但是在这个案件中,有法律规定,为什么搞一个法律原则呢?

  所以说,我觉得法官的判决有一定的社会原因。

  主持人马骧:这有普通性吗?

  郑百春:我们碰到好几个,碰到“二奶”和“大奶”财产之争的时候甚至有时候是颠倒的。

  主持人马骧:我觉得挺郁闷的,妻子们被很多网友们,被冠成“大奶”的称呼,有的网友提出了抗议,可能您是合法的婚姻中的一位,可能您听着心里不舒服,但是我们只是拿这个做个对照而言。

  郑百春:包“二奶”的男人要承担60%的责任

  网友:我觉得现在“二奶”挺多的,不是吗?

  主持人马骧:这个问题涉及到面可就广了,是不是在您的周围,或者您的朋友里面也有给别人做“二奶”的?如果有的话请您打“1”,如果没有请打“2”。

  您觉得这个特殊的称谓在社会上所占的比率有多少?

  郑百春:现在“二奶”这个词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就是我们社会的约定俗成,这个词形象比较生动,但是带有偏见,对这个群体有一定的歧视在里面,我们曾经想用一个更恰当的词,但是找了半天找不到,还是借用了这个词,在网站上我们说了我用这个词是不带有任何歧视,我们认为没有更合适的词,我们曾经试图过性伴侣不对称的,性伴侣是两性的关系,总觉得别人很难被大家接受,所以干脆还是用“二奶”这个词。

  主持人马骧:另外我们非常希望听到我们直播的在线的朋友发言。

  网友(先进爸爸):你们不是直播吧?

  主持人马骧:您希望为“二奶”维权具体维哪些权 ?

  郑百春:主要三个方面,基于这个法律所产生的权利,这个权利主要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比如像人格权、财产不受侵犯权,还有一个,我在您这儿说可能会受到很多人的指责,基于公正合理正当这样一个原则,或者这是一个道德的原则所产生的一种责任和一种义务。

  也就是说这些权利可能到法院去或者通过法律程序可能很难得到支持的,你这个请求很难得到支持,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还是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我曾经碰到过这样一个弱势女士给我们的邮件,她说我两年期间我怀了五次孕,最后一次是引产,宫外孕,现在造成她以后不能生孩子,现在她还有性病,她宫外孕做手术有疤,她说以后怎么办?我看到疤我就恶心。我以后怎么成家立业?

  主持人马骧:您为她维什么权?

  郑百春:我们可能到法院起诉,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讲,男人感受的是快乐,带走的是轻松,把祸水留给女人,我觉得不公平。

  主持人马骧:这是道德层次上的,你怎么维权?

  郑百春:我们只能从道德上解决这个问题,比如我们跟他谈启发他的良知,从人性、道义、良知上交流。但是我们工作要做得细,还是能说服他的,我是要给她拿点儿钱治病,这个事情我觉得应该这么做。

  主持人马骧:这是维权的一种。

  郑百春:第三个,到我们这儿来,要求我们提供帮助的,可以说是迫不得已的,非常困难、非常痛苦的,来的一边说,一边哭,有的几乎要自杀,我要跳楼、有要自杀,曾经有一个网友跟我说,郑百春你好,我的遗书写好了,我走了请你给我追究正义,追究男人的法律责任。

  类似这样的情况很多,她们心里都有障碍,有忧郁症,晚上睡眠不好,总觉得自己活着比死了更痛苦。像这种情况我们听了以后我们就要耐心地听,听过以后不清楚地再提问,最后我们再提出我们的解决的方案。

  主持人马骧:最后走法律途径吗?

  郑百春:不一定,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主持人马骧:我们从法律的层面跳到道德的层面。

  网友:你情我愿的事情,现在感情破裂了,你想起他不对你负责了,你当初干吗去了?

  郑百春:这不对,两口子结婚的时候好好的。也是一样的。

  网友(浪花):我觉得应该惩罚包“二奶”的人。

  主持人马骧:这个观点我觉得很有道理。

  郑百春:这个我赞成,但是不是绝对的,有的情况也不能完全怪包“二奶”的男人,但是他们负有很重要的责任,包“二奶”的男人要承担60%的责任,“二奶”承担30%的责任,“大奶”承担10%的责任,我认为这是比较公平的,但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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