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讨论之谁在包二奶?
主持人马骧:好好,我们节目的时间快到了,两方的嘉宾分别站在自己的角度对观点提出了看法,在最后的几分钟里,我们同时听听两位嘉宾,他们都是法律工作者,他们有很多这样的例子,究竟包养“二奶”的群体是什么样的?谁在包二奶?
林丽:我看到了一些有关这方面的东西,都是一些已婚的男子跟其他的异性保持这种长期的同居关系。
主持人马骧:这些男的是干吗的?有没有趋向?有没有群体?
林丽:一般来说是生活比较富裕的。
主持人马骧:有钱人?
林丽:对,比较有经济实力的人,有钱的,有权的,有地位的。有这么一些人包“二奶”,而我们看到的一般来找我们代理案件的,就是一些女性朋友,女性朋友一般找到我们的时候,她们已经是身心俱疲的走向离婚。
主持人马骧:离婚的多吗?
林丽:我接手的这些占到一半,有一部分人不愿意离婚,但是没有办法,她们精神上受到了折磨,她们无法继续维持,有一部分愿意将就着过,还有一些人坚决不离,就耗着。
主持人马骧:这些有钱的,有权的,有地位的男人们,他们看到自己的妻子找到律师维护自己权利,态度是什么样的?
林丽:我遇到多数是暴跳如雷的这种,他们多数是比较有地位的,他们有一些政府官员身份的这种人,他们有时候会给我打一些威胁电话。
主持人马骧:因为这对他们个人来说是不能接受的。
林丽:对对,他们说,如果你代理这个案件的话,我会找谁谁谁。
主持人马骧:最严重的威胁是什么样的?
林丽:你们家住哪儿,你们家孩子在哪儿?
主持人马骧:这不跟黑社会的威胁差不多吗?
林丽:对,知道孩子在哪儿,家住哪儿,这样威胁我。
主持人马骧:你怎么办?
林丽:我不置可否,对于妇女的权益,我们要尽我们律师的指责,有的挂掉电话了,有的接着威胁。
主持人马骧:具体的受到过伤害或者说打击吗?
林丽:目前还没有。
主持人马骧:到目前为止您接到的这些人的电话中,“三有”男人们,他们还是虚张声势地吓唬你?
林丽:对,目前代理的这些案件很多都是调节解决了。
主持人马骧:他们不用出庭,不用曝光对吧?
林丽:对。
主持人马骧:调节之后,他们还有“二奶”吗?
林丽:这个没有继续跟踪。
主持人马骧:您觉得呢?猜测一下。
林丽:这个不太好说。
郑百春:这种情况多,会有新的。
主持人马骧:您碰到找您咨询的“二奶”,包养她们的男人是“三有”男人吗?
郑百春:要么有钱,要么有权,同时还有身体特别健康的。我想说一下我们网站的一个三个思想和四个宗旨,争取多一点一点理解。
我们这个网站倡导这样一个思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什么人。第二个是“二奶”是人,当有人权。第三个就是道德不能代替法律,法律不等于道德,道德不等于法律。
宗旨是:救助弱势女性,警示教育男女,呼唤人性理性,倡导平等公正。
我觉得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是有针对性的,曾经有的网友给我们发了一个非常感动的文章。我从来不掉泪,那次我流泪了。他说郑百春你做了一件好事,你是历史上第一个为二奶维权的,我们支持你,需要的话我们义务为你做一些工作。我认为这是有历史意义的,再过十年,二十年,一百年,我做这些还是非常有益的。
主持人马骧:今天两位嘉宾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网友:我觉得应该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应该从法律上规定,已经结婚或者复婚的,只要和婚姻外的人有了同居关系,就应该被视为重婚罪,以法律制裁他。
主持人马骧:我不知道他提出的解决方案两位是不是赞同?
林丽:我比较赞同。
郑百春:我觉得不太现实,现在新的婚姻法出来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不正当的男女,只要有条件,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在外面生活构成重婚罪,现在很少。
主持人马骧:正因为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我们无法用法律统一规范的情况,所以才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锐话题》这个主题,该不该替“二奶”维权。非常感谢林丽女士和郑百春先生做客我们《锐话题》节目,特别感谢在线的朋友提出了这么多自己的建议,虽然很多建议很尖锐,我希望通过这期节目能够让大家多想想这个问题,包括把自己的注意力主要放在刚才所说的包养男人的身上,如何从道德的层面对他们加以规范,使这样的社会问题更少。
谢谢您参与本期的话题,我们下一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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