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不能结婚,按当时的情况,一结婚就算扎根了,扎根了当然就没有机会再回广州,而我们嘴上再怎么说要一辈子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可心里还是每时每刻都想着要回广州。
到了1975年,我那副军级干部的父亲又有了点权力,托关系把我调到了广州郊区的一家军工厂,一年多以后,他考上广东中山大学,我们俩就在那一年的春节结了婚。
在我们谈恋爱的几年里,最亲密的动作就是接吻和拥抱,若是他再有进一步要求的话,我肯定认为他是流氓,若是我再有进一步要求的话,他肯定认为我是淫妇,现在的年轻男女大概会不可思议,可那一点都没影响我们相爱的程度。
假如爱情有生命的话,那我相信爱情也是会死亡的。当然,爱情这个现象是天长地久的,只要人类存在,爱情就不会消亡。可做为个体的爱情肯定有生有灭,起码我和前夫的爱情就在我三十三岁时死亡了。
我前夫大学毕业后因为成绩优秀,被留校当了教师,很快成了副教授,一年之后 又被破格晋升为教授,并成了硕士导师,什么出国啊,进修啊,参加学术会议啊 ,很是风光。而我虽然已经不再干车工,当上了会计,但因为老爸过世,没有了 后门,所以依然在郊区的那家军工厂里,每天来回坐近三个小时的班车上下班, 成为了在广州生活的仅比打工妹强一点的阶层。
光是上下班就够折磨我的了,可回到家,还有一大堆家务事等着我做,到了周末 ,更要伺候宝贝儿子的吃喝拉撒睡,因而,年轻时被称为苗条的我,在三十岁一 过就成了骨瘦如柴的黄脸婆。那时还不时兴减肥,否则我肯定会现身说法,减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拼命做家务事。
因着我前夫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教授之一,人又长得帅,所以女大学生们都喜欢 听他的课,更喜欢邀请他去参加舞会,外出郊游,甚至还有为此争风吃醋,大打 出手的,这使我想起当初我们宣传队里的女孩子们争着向他献殷勤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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