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啊,从前我们是每晚赶五六个场子,现在就只有唐这单生意,日子就过得清苦些了。我想让唐弄些别的活儿给我们。我知道他在圈里有些老关系,有些郊区的小歌舞厅老板从前是他的跟班,还买他的账。我们要再能赶一两个场子,日子就好过多了。
那天,我进了唐的办公室,我就把外套一脱,往沙发上一坐,露了好大一截大腿。看得唐眼睛几乎要喷血了。足足有十分钟,我们没有说话。
后来还是唐先开的口,他说,红袖你别这样,那天是我对不住你,你越是这样,我越是心慌。
我对唐说,你帮我们再弄些活儿来,要不,我就去跟你老婆把话挑明了。
唐居然答应了。
唐帮我们找了好几摊活,比如广告活动,公司的派对,甚至一些正式的演出。我和雄平起平坐,当起了家。
红袖继续沉浸在她的回忆里。
三年前,一个北方来的老板看中了我。他叫凯文,很洋气的一个名字,据说他的祖上当过大官,在他家乡也算是名流了。他不顾家里人的反对要娶我。我当时也厌烦了打拚的苦滋味,找个有钱人嫁了不失为上策。况且,凯文高高大大的,不算帅气,也有几分霸气,从各方面来说,他都比较符合白马王子的条件。在纸醉金迷的环境里呆了这么多年,趁年轻正而八经地找个男人,老了恐怕就没人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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