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巢湖市居巢区散兵镇的一对青年男女在巢城打工相识两个月了,如今要分手时,男方竟亮出一张“恋爱清单”,向女方索要分手费。
9月13日下午,该市城北派出所接110指令,前往长江西路一小区处置一起因恋爱引发的纠纷。
民警在现场了解到:今年7月11日,散兵镇小伙李逵贵与同是散兵镇的姑娘小张经人介绍开始谈朋友,一个多月相处下来,小张觉得李逵贵不可靠,9月初,她向李逵贵提出分手。
开始,李逵贵死活不同意,一直对小张姑娘纠缠。后来见小张态度坚决,实在没有挽回的余地,就说要分手可以,但要把以前用出去的花费算一算。说完,他还真拿出一张“恋爱清单”,上面密密麻麻列了一串:
8月3日,第一次上门买东西花费149元;8月6日,在麦香村吃饭花费76元;8月12日,在麦香村吃饭花费54元;8月17日,在超市买东西花费228元……
清单上共有14笔支出,总计1022元。
小张有些犯晕。她说,自己工作挺忙的,平时和李逵贵一起出去的次数不多,前后加起来也就六七次,何来这14笔花销记录?她还说,除了一些一元两元的小饰品是李逵贵付钱外,买东西大部分是她自己付的钱。
但李逵贵却一口咬定这些都是与小张出去吃饭、买东西的花费。按照他老家的规矩,既然小张提出分手,那么小张就要赔偿他的损失,少一分都不行。
两人争执了很久,最后,小张姑娘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李逵贵说:“你请女友吃饭,难道你自己不吃吗? ”一句话击中小伙子要害,他低下了头。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李逵贵同意小张拿出500元作为补偿,双方签字生效,今后互不相干。 (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