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晗绮:求爱过3次该算犯罪吗

2013年05月27日09:35  新浪女性 微博
心理专家杜晗绮心理咨询师、心理情感专栏作家杜晗绮

  关于韩国男生求爱超3次构成轻犯罪,心理专家杜晗绮意见:

  韩国的这条法律虽然保护了女性不被骚扰或者跟踪,但是也可能让很多男性失去追求心爱女生的权利。亚洲的女性在情感方面相对比较内敛,也比较慢热。在我们身边的例子里,很多恩爱的夫妻,是被男人锲而不舍的努力打动,才最终走在一起的。原因在于,首先任何一个对自己负责任的女生都会想要在进入交往关系之前多了解对方;其次,如果男生第一次表白后,女生欣然决定交往。男生在开心的同时,也会觉得这段恋情“太容易”。轻易得来的恋情少了很多的期待和忐忑,那些未成为恋人前,茶不思饭不想的紧张不安,其实也是一段恋情中很甜蜜的时光。

  所以如果女生遇到印象还不错的男生,本来可以慢慢了解,等两情相悦再决定交往的。但在这条法律下,女生可能因为担心对方触犯“三次”以上的法律规定,而太早的决定交往。仓促的决定对于双方都是不负责任的。又或者,有些内向的男生本来就不擅长表白,这种“三次”的法律限制也会让他们更加有压力而表现不好。

  此外,对于安全感不够的女生来说,她们很需要男生一次次的表白来判断对方是不是足够珍惜自己。对于不能确认的感情,即使是觉得不错的男生,她们也很难勇敢的确认恋爱关系。人性复杂,男女之间的恋情进展,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步调,有些人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所以干脆利落;然而有些人却会踌躇不前,需要更多的确认;还有些伴侣,可能是不打不相识,从最初的“两看相厌”,发展成为“欢喜冤家”。通过法律的形式,去限制追求或者表白的次数,会让“错失吾爱”的几率大大增加,这样对男人和女人都很残忍。

  我倒觉得,可以由女方来确认是否男方的表白已经构成骚扰或者人身安全。如果女方觉得是,可以向警察申请对此人的restraining order(禁令),禁止此人靠近女方。而不是一概而论把拒绝三次后持续表白的男性都认为是“轻犯罪”。

  文章作者:心理咨询师、专栏作者杜晗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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