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风采
   新浪首页 > 伊人风采 > 新婚女人 > 女人离婚须知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问题解答(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9:42 中央电视台

  十二、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对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
,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十三、

离婚后一方对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共同财产,是否仍有权要求分割?

  离婚时,一般会查清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也有因特别情况没有分割的。有的是对方离婚时隐瞒部分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才发现;有的是由于财产被错误没收或被代管,离婚时没有作为夫妻财产分割,离婚后有关部门将该财产发还给一方。

  对于离婚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分割的双方共同财产,即使双方离婚后,当事人也有权主张这部分财产的权利,但应具备下列条件:(1)双方在结婚后离婚前这段时间对该财产具有共同所有权;(2)由于离婚时尚未查清或无法分割等原因,对这部分财产没有分割,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对部分财产放弃了权利,或者对已知的财产已经分割,事后觉得不合适,则不能再主张权利。另外,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没有处理的财产予以分割时,应另行起诉,并交纳诉讼费,法院将另案对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审理,而不是对原离婚案件重新审理。

[上一页] [1] [2] [3] [4] [5]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伊人风采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227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