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连载:《风情100》
马塔:女,26岁,甜品店主人。
林可:男,28岁,酒店经理。
赵斐:男,26岁,文化商人。
Now:种一株变叶木
马塔开始迷恋绿色植物。新婚第二天,很早起身把所有的植物都浇了一遍水。
然后煮咖啡,烤面包,煎鸡蛋。煎一只双面给自己,一只单面给林可。
马塔煮得一手好咖啡,她的手出咖啡,林可这样评价过。
哦哦,这样的女子不愁嫁的。我又不丑,人又随和,一个人是过,两个人也是过——马塔真的不觉得结婚有什么难的。
吃早餐的时候,阳光正好照在餐桌上。马塔用咖啡匙做了一个反光晃在林可脸上,林可笑笑,露出健康好看的牙齿。
马塔提了一个建议:天气那么好,去花市吧。林可环顾了一下家里到处都是的绿色植物,然后回过头来说:好的。
他们就是这样的相敬如宾。林可想出去走走的时候,就说:你看雨雾蒙蒙的,真好,我们出去走走吧。
花市有非常多的植物、藤蔓、花朵。马塔专拣叶子奇怪的地方驻足,林可却专门在有花朵的地方站着不动。林可说你为什么不买花?她不答,于是他也不再问。
终于来到这盆变叶木旁边,叶子有红、黄、绿等诸多颜色,准确地说它太漂亮,太像花。
马塔看了很久,面部表情上看不出任何的端倪,只是回过头来,拉了林可的手,另一只手指着变叶木说:就这个吧,我们一定把它养得比现在还漂亮。
林可说好,就去口袋里摸钱,另一只手和马塔握着就不肯放了——他还是喜欢这个样子,这样手牵手穿过整个花市,然后往家走。
回去以后马塔把它放在厨房的窗台上,那是最容易照到阳光的地方。
林可无心地说了一句:也不知道开不开花。良久,马塔答他:叶子已足够漂亮,开花岂不多余?
Before:沙漠王子的玫瑰
呵,这句话如果给赵斐听到,他会怎么想?
林可知道赵斐的,那个时候他是马塔的男朋友。过了一阵子,马塔来找林可有事,林可顺便问起赵斐可好?马塔淡淡地说:散了。
后来林可回家想了想,一直以来都喜欢着马塔的,她的感性和淡定。于是给了马塔电话:我可以追你么?
马塔回应:给我时间。
又过了半个月,马塔在楼下等他,穿黑色背心牛仔裙,看到他,笑笑,迎上来说:可以了。
赵斐开沙漠王子,一个外表看无懈可击的男人。
他和马塔在一起已快两年,他们的恋爱不能说不精彩。两个人开车一路南行到三亚,回来都有了深色的皮肤,单个看没太多感觉,在一起马塔穿白色小T恤赵斐是黑色大T恤,都没有衣袖——这个时候才会让人看出妒忌来,呵,两个人都那么好看!
他们一路狂奔,直到到了三亚,才停下来。
一停就是5天,每天黄昏手牵手沿着海边走,从天域走到假日,然后再返回天域。
一餐饭痴痴缠缠吃几个小时,都不知道哪有那么多可以讲的。
还喝酒,啤酒一支一支地要。草坪上的舞会开始了,他们不跳,两个人坐舞池的两边,打手势。一个做,一个猜——最后答案是舞曲音乐,玫瑰玫瑰我爱你。
赵斐用身体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表现,最后的意思就是这样。
马塔笑得跪倒在地。
第二天一早醒来,白色的枕头边真的多了一朵玫瑰。马塔飞奔到阳台上去,一下坐在赵斐身上——这些真是赵斐的长处,和他在一起很开心很开心。
一直赵斐都会送玫瑰给她,但是从来不会例行公事地送。每一次都不是马塔能够想到的,制造惊喜是他的强项。
开始的一年多,马塔觉得一切都天衣无缝。
直到一次参加犹犹的婚礼。
新郎并不是大家最初看好的,犹犹和他相处了3年,最后才答应嫁他。
但是,在婚礼上,新郎非常激动非常激动地对着大家敬礼,他语无伦次地说:能够娶到犹犹,是我一生最大的幸福。
当然没有那么顺利地说出来,词句前后颠倒,全场人都替他捏把汗,但是他就是要非常倔强地把这句话完整地说完,用了5分钟,说到第7遍,终于大功告成。
所有的人都欢呼,不是为了不再忍受他的嗫嚅,而真的是由衷地为他高兴。
他的真诚让人看到他真的是可以把犹犹捧在手心的。
那天赵斐却老是取笑人家,老觉得新郎在出丑。
最后马塔看了他一眼,径直转身离开。
婚礼是在一家酒店举行的。马塔离开的时候乘坐观光电梯,一格一格地往下掉,最后回到踏实的地面上。
对玫瑰说不
马塔知道如果她和赵斐结婚,不会有任何问题。
他们会很体面地过日子,也许还会去全世界所有的海边散步,赵斐还会出其不意地给她玫瑰,但是——人的一生真的需要那么多的玫瑰么?
当然会有很轰动的婚礼,但是,马塔想,他不会在婚礼上失态的,他永不会让我感觉到我是他的宝贝。
所以,当赵斐来质问她马塔我们之间怎么了,她只轻轻说了句:赵斐,我们还是算了。
她不会去跟赵斐解释因为你不会失态,所以我离开你。
这样的理由不成立的。赵斐一直认为他们在一起是最佳的搭配,车技、酒量、喜欢的音乐等等,都可以过个平手。
太相似的人在一起是浪费——这句话以前觉得荒谬,现在看来有点道理。
马塔想,也不是说玫瑰不好,而是对于我,我最需要的不是它,那么它的开放就是一个错误。
每个人都感觉马塔和赵斐结束得莫名其妙。赵斐一开始也痛苦,但是他的痛苦是没有耐心的,没多久他就有了新女朋友,女孩子开起他的沙漠王子比他还疯。
这次赵斐不送玫瑰了,改送蝴蝶兰,拿在手上不一定好看,但是女孩子会很讨喜地把它们一朵朵放在盛满清水的玻璃碗里。
赵斐的伤口迅即复原。他终于知道自己真的是善于制造浪漫的高手,至于对象是谁,都不重要,只要是还过得去的女孩子,可以和她平等对话,他就有层出不穷的浪漫点子——施比受更幸福,他把这句话非常不恰当地用在了这里。
赵斐懂了,没有惟一,或者没有永远的惟一,只有此时此刻的惟一。
这样想起来,女孩子就换得勤了。
而马塔这边却看不出任何的风生水起,甜品店已经开到第5家了,也不感觉她的忙和累。
关于她和赵斐,别人不问,她就不说。如果问起,也不回避,照实一说:散了。
所以底下人好心提醒:看到赵斐的副驾是个女孩子。马塔笑笑:我们早结束了,以后看到不用专程禀报。
After:房间里种面包树
其实没有人知道马塔那一段时间是怎么过的。
自我折磨得厉害。勒令犹犹必须24小时开机,听她倾倒垃圾。
搞得犹犹心烦:你自己不要的,现在又来闹。你怎么不去死?
马塔冷笑:哼!谁不这样熬一段?不熬哪叫失恋?
犹犹笑了:你死不了的。
马塔这边犹如酉是 醐灌顶:对了,我不死就不灭。你看着吧。
马塔一直相信真命天子一说,就是比着这个标准,才找到赵斐。
但是自己又一手休了那么好的青年。
我不是一个挑剔的人啊,怎么样的过不都是一生?
从此关于真命天子一说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去胡思乱想了。
姑且,一个人过吧。
所以一直和林可生意上来往着,也没有盘算过会是他。
但是马塔经历了一劫,自是知道婚姻求不来的,一定是一件很自然的没有任何难度的事情,这样的婚姻才是我要的。
直到林可给她电话,电话是在晚上十点半打过来的,这个时间不早不晚,大家脑子都还清醒,首先时段上就让马塔感觉舒服。
然后林可那边很安静,是在家里拨的,这也是一种尊重——对方听什么都一清二楚,不用扯着嗓子回答问题。
林可的来电表面看很简单:我可以追你么?
其实是经过了抽丝剥茧的。
后来一段时间马塔都在准备,准备自己的心境,重新去投入一场恋爱。
然后她决定也简简单单地答应他。但是他不知道她在楼下等了5个小时。
林可不送花。他总是怂恿她煮咖啡,在店里,在家里。
林可年前去了趟非洲,带了几磅当地产咖啡。味道很一般,但是加一点奶就完全改观。两个人都感觉幸运:幸好试了一下加鲜奶,要不就把那么好的咖啡糟蹋了。
最近林可为马塔店里新设计了一款蓝莓土司,在烘烤好的土司上涂薄薄的蓝莓酱,他建议不用刀叉,像吃圆面包那样用手撕——吃一口,喝一口咖啡。
很受欢迎。
月底结算马塔送了一只红包给林可:这是你的。
林可看都没看,拿着红包问她:你说这些钱结婚够不够?
马塔也不是弱女子,这个时候不用含羞待放,于是笑眯眯答他:别人我不知道,不过如果娶我应该够了。
在他们决定结婚后的两个小时,马塔要林可陪她去花市,买了十几盆植物,往林可家里拉。
这是嫁妆,马塔一边掏腰包一边说。
说来也怪,平日里清淡随和的林可,到了婚礼那天就是有些失态。
主持人要他说两句,他拿着话筒老半天,把马塔看了又看,最后说:“她就是我的新娘!”那天两个人都被朋友灌得很醉,不过,林可清楚地记得晚上回来马塔拿起剪刀,给植物修了枝。
她红红的脸,认真的表情,很有趣。
把变叶木放上窗台,在马塔说完开花多余的话以后,转身宣布:我要在房间里种面包树,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家里做蓝莓土司了。林可点头,他知道马塔的哲学了:在我们家里,植物是对的,花永远是错的…… (文/鞠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