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企业里不全是这样的老总,要不然咱非得失业饿死不可,没准饿死了还被指责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但我总在想,如果看看越来越高的离婚率、越来越短的婚姻的话,这位老总的责任感的标准就显得生硬而且可笑了。对家庭,对爱人的责任感应该是建立在对一个稳定婚姻的责任感之上的吧?否则,那种责任倒更像是一种冒险精神。
独身就不喜欢盯着电视看“玫瑰之约”之类的爱情速配节目;每天看到那连篇累牍
的探讨独身的文章,一般都以广告对待——跳过不看。
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终身未娶。据说他有次在路上遇到两个朋友。一个朋友问他是否为持独身主义后悔吗?斯宾塞愉快地答道:“人们应该满意自己所做出的决定。我为自己的决定感到满意。我常常这样宽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有个女人,因为没有做我的妻子而获得了幸福。’”
哲学家幽默,在俺这等俗人听来多了几分自嘲意味,所以,在这个流行独身的年代里,像斯宾塞一样将独身进行到底的人并不多。看多了婚姻的离离合合、貌合神离的同床异梦,觉得婚姻虽说不是爱情的坟墓,却实在是需要给当事者一个理由的生活方式了。世上有许多不得不如此,或者说只能如此的东西,独身其实就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在提倡晚婚的国情下,经历或长或短的独身生活方式是每个人都要遇到的。独身如果是种缺憾的话,我实在想说这种缺憾对于人生之必需犹如残臂对于维纳斯。
最后不禁想起一个笑话,说一个吝啬的人,请人吃饭只上豆腐、白菜,还宣称豆腐、白菜便是他的性命。后来朋友回请他,特意做了许多豆腐、白菜,不想他却只挑大鱼大肉吃。朋友不解问何故,其对曰:见了鱼肉便连命也不要了。独身是金,可有机会结婚的话,还是迫不及待地想扔下黄金,去挤挤那条婚姻的“围城”。
毕竟,找个结婚的理由挺不容易的,找个单身的理由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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