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对婚礼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并制作成DVD,如今已成为婚礼的重要环节,陈克也未能“免俗”。“主要就是图个纪念意义。”陈克说,没想到婚庆公司却把他的结婚录像给弄丢了。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只能停留在脑海中了,这让陈克实在无法接受,他提出了向婚庆公司索赔精神损失费的请求。
婚庆公司弄丢婚礼录像
陈克和女友经过了长达6年的恋爱长跑,终于在今年五一期间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我们最终能组成家庭还是经历了很多坎坷的。”陈克因此对婚礼很重视,整个婚礼的前前后后,事无巨细他几乎都要过问。为了能够将婚礼上美好的一切留住,陈克还特地在溧水当地找了一家婚庆公司,花了600多元,请其对婚礼全程进行摄像。
婚礼结束后,陈克兴冲冲找到了婚庆公司,可是对方工作人员却一脸抱歉讲道:“不好意思,您的结婚录像被弄丢了,母带也丢了。”这让陈克当场傻了眼。
欲索赔精神损失
“婚礼不可能重新来过。”陈克实在无法接受婚礼录像丢失的事实。本来拍摄录像就是为了能够给自己的婚姻留下美好的纪念,可结婚时的美好如今只能留在脑海中了。“这对我的精神无疑是巨大的打击。”陈克为此提出,婚庆公司不仅要退还他交纳的摄像费用,还要赔偿其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婚庆公司当即就拒绝了陈克的请求,他们只同意双倍返还其拍摄费用,拒绝支付所谓的精神损失费。日前,陈克找到了晨报法援热线询问:“如果我到法院打官司的话,索赔精神损失费的请求能获得支持吗?”
律师:可索赔精神损失
对此,南京华庭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认为,结婚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大事,结婚录像属于特定唯一的、不可再生的物品,由于结婚录像无法再恢复,且无法重新录制。由于婚庆公司的过失,导致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结婚录像遗失,从而给陈克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庆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陈克有权要求对方退还相关费用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陈克的请求应当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