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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代表韩雅琴:应建安置帮教基地扶助刑释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2日11:26  新浪女性

  韩妈妈在自己的企业里安置帮教过313个孩子。

  “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建议将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纳入政府预算。”3月8日,山西团驻地,韩雅琴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今年72岁的韩雅琴,是山西太原英辉建筑安装公司经理,也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每年来北京开会她都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安置帮教工作的议案或建议,曾帮助37名刑释解教人员上了户口,为20多名刑释解教人员举办了婚礼。从1983年至今,她自己的多个企业,逐渐变成了“安置帮教基地”,先后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313人。这么多人来自全国各地,不管年龄大小,都叫她“韩妈妈”,韩妈妈也都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现有186个孩子在她的企业就业,其他的要么被亲友领走,要么自己创业,没有一人重新犯罪。

  韩妈妈这次的议案题为《真心支持帮助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奠定坚实基础》。文中“首要标准”是指,2008年,司法部提出“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

  这是韩妈妈第七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为安置帮教工作鼓与呼了。

  社会稳定基石

  韩雅琴说,目前的安置帮教基地基本都是公益性质,在服刑在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心中份量很足,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安抚力,对于消除他们对重新适应社会存在的恐惧心理和抵触心理,建立生活信心作用非常明显。

  当前社会就业压力不断加大,刑释解教人员找工作普遍受到歧视。这些人在特殊学校里接受教育多年,走出大墙回归社会,把他们安置帮教好,他们就可能成为社会的建设者;安置帮教不到位,特殊学校的教育前功尽弃,他们还可能采取极端行为报复社会。因此,从刑释解教人员积极生存考虑,建设安置帮教基地已取得各国共识,哪怕是过渡性的,作为刑释解教人员从监禁场所向社会回归的一种缓冲。

  另一方面,从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角度考虑,建设完善安置帮教基地也十分必要。由于城市化建设的加速推进,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的原居住地被拆迁,或者由于户籍管理方面的原因,空挂户现象比较多,按原户籍地址查找回归人员十分困难。在日趋严重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中,部分刑释解教人员被判刑、劳教时登记的居住地为租住地,具有不稳定性,这些人回归社会后既不到公安机关落户,也不到安置帮教机构报到,这使安置帮教工作陷于被动境地。

  韩雅琴说,“孩子们需要基地,安置帮教工作也需要,社会更需要,建好帮教基地,就等于铺好了一块社会稳定的基石。”

  眼下困难重重

  据了解,眼下我国各地安置帮教基地归属不一。有的在民企里,也有的在国企,有刑释解教人员自己办的,也有司法行政部门与企业协商办的。韩雅琴说,现有基地的普遍情况是,由于安置帮教基地作为公益性基地负担较重,加之受金融危机等各种不良因素影响,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和发展困难重重,安置能力严重不足,安置后劲乏力,虽说也象征性地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一些日用品和食品资助,但在基地发展这个根本性问题上基本得不到资金的有效支持。

  另悉,由于各地就业形势严峻,刑释人员就业大多数是自谋出路。这意味着对刑释解教人员最有吸引力、关乎其切身利益的“安置”已名存实亡。安置帮教机构既无安置基地支持,又无帮扶经费保障,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期待刚性法律

  目前我国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除了监狱法等法律规定了涉及刑释人员的个别原则性条款外,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系统地规范有关刑释人员保护的法律。韩雅琴说,中央有关部委曾出台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文件,对于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形势变化,该文件刚性要求规定少,操作性离实际工作需要尚存不少差距。各级政府必须从安置帮教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统筹各种社会关系,尽快制定出台具有硬性规定的政策措施。

  对此,有学者也曾指出,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值得借鉴。如在立法方面,德国的《重返社会法》、日本的《犯罪者预防更生法》、美国的《在监人重返社会法》等;在日本,还有“官民协作,以民为主”的安置帮教基地运作机制;在不少国家还设立了相关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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