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一年艰苦的政治辩论,以及看似无法避免的国会僵局,美国总统奥巴马23日终于在白宫东厅,一笔一划在医改法案文本上签名,使它正式成为法律。 据“中央社”报道,奥巴马签名时,笔换了一支又一支,总共用了22支笔才完成。难道是奥巴马得了强迫症,还是白宫文具太烂?
媒体披露,事实上,奥巴马只是在遵循华盛顿一项鲜为人知的传统。
用好几支笔签署重要法案的做法,至少从小罗斯福时代就已开始,现在则成了美国政府的小怪癖之一。
道理十分简单,用来签署历史性法案的笔,本身会变成具有历史意义的物品。总统用的笔越多,就会有越多的礼物,可以送给在这个立法过程中有贡献的人物。白宫通常会在这些笔上刻字,送给新法的主要提倡者和支持者。
1964年,约翰逊总统签署“民权法”时,据说用了超过75支笔。
但签个名,哪用得了那么多支笔?用印刷体一笔一划地写吗?笔迹看起来会不连贯,而且歪歪扭扭吗?字母写完了怎么办?
奥巴马2009年1月签署“莉莉-莱柏特合理工资法”(Lilly Ledbetter Fair Pay Act)时,用了7支笔。他开玩笑说:“我有练过。”
肯尼迪总统想出一个办法。如果他需要多写几个字母,中名就不用缩写,而是完整拼出来,还会在名字底下加点装饰性的结尾。
总统签署历史性法案的笔送出去之后,有些最后被送进博物馆,有些则陈列在受赠者的办公室或家里面。
但不是每位总统都爱这一套。小布什习惯只用一支笔签署法案,然后把好几支没用过的笔当纪念品送人。连“国土安全法”如此重要的立法,小布什也是一笔到底,据说事后他还把这支笔放进自己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