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两任律师请辞 知情人透露隐情

2013年07月15日07:36  法制晚报

  导语:李某某因涉强奸案被公诉,其代理律师可谓一波三折——先是两任律师辞掉委托关系,后是新的代理律师声称将做无罪辩护。

李双江和李天一

 

  日前,有知情人向记者披露了律师请辞委托代理关系的原因,并透露因李某某是未成年人,提讯时须有监护人在场,李某某每次会见后都问“你们什么时候再来”,此举促使母亲下决心“救”儿子。

  一、两任律师为何辞去代理?  委托人的要求很难办到

  据了解,李某某的第一任律师正是因为“案情复杂,无法满足委托人的想法”,而请辞代理职务。

  知情人透露,在案发之初,李某某的母亲已完全“慌了神儿”,通过朋友找到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袁诚惠律师进行代理。

  知情人称,由于“委托人的一些想法让律师感到通过法律程序很难办到,因此第一任律师在3月初便主动辞去了代理职务”。

  11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袁诚惠律师。袁律师表示“因为有些不方便说的原因,双方解除了委托关系”。

  李某某案的第二任代理律师薛振源于5月30日请辞。他请辞的理由也是“有些不方便、不好说的原因”。

  李某某的母亲并非专业法律人士,对一些法律程序知之甚少,在一些方面与律师发生了冲突。“律师既要最大程度帮助委托人,又要完成正当的法律程序。”知情人称,两任律师在此方面无法与委托人达成一致,遂解除了委托关系。

  二、为何下决心帮助儿子?  每次会见被问何时再来

  由于李某某属于未成年人,在警方提讯时需要监护人在场监督。也就是说,在警方进行提讯及律师会见时,李某某的母亲均可以在场。

  知情人透露,李某某每次与母亲结束“见面”时,都会问“你们什么时候再来”。这让李某某的母亲下定决心,一定要为儿子尽最大努力。

  三、为何要律师做无罪辩护?认为案件与报道不符

  据了解,在李某某刚刚被逮捕时,李家人便对此案产生了疑问,涉案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

  据知情人透露,李家人从李某某本人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李某某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李某某的其他朋友在场。

  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李某某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扬镳。在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

  尽管这些细节与多家媒体的报道内容矛盾,但李家人还是认为,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等地也有监控录像。因此,李某某的母亲等人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

  曾在涉案的Global Club酒吧工作的刘先生表示,酒吧等“夜店”场所经常有女性陪酒员“助场”,她们年轻貌美,打扮得花枝招展,以天计算从酒吧抽取200元的固定酬劳。 文/记者 关宇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400-690-0000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