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律师:双方在车上已发生性行为

2013年12月10日07:57  21CN

  导语:李某某案二审维持原判,但同案被告人王某律师仍对判决存疑表示不服,除11月27日在审判结束后大呼冤案外,更于7日晚发文爆料,称受害人杨某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进入宾馆的,并且女方在车上已经发生了某种羞于启齿的行为。

李某某同案犯王某的辩护律师在二审结束后,出来对现场媒体哭诉(资料图)
王某律师微博截图

  7日晚,李某某案再出新风波,同案被告王某律师周翠丽发文称,李某某案受害人杨某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进入宾馆的,更爆料称女方在车上已经发生了性行为,“二审庭审已查实,在车上已发生某羞于启齿的行为。我想问杨某,这种情形下,你还挽手进大厦门,你的真实意愿到底是什么?”

  二审结果

  维持原判 李某某依旧获刑10年

  李某某案在9月26日一审结束后,梦鸽[微博]方面即表示了会上诉,但由于一直未出现新证据。不少法律专家分析表示在无新证据,且认罪态度,依旧坚持无罪辩护的情况下,李某某案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11月27日,李某某案二审在北京一中院正式宣判,结果同此前法律专家预测一致,李某某被维持原判,刑期10年。北京一中院认为一审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认定事 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上诉人及辩护人提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及辩护意 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不予采纳。

  最终,北京一中院认定上诉人李某某、王某及原审被告人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严重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依法均应惩处。李某某终审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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