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李连杰的壹基金在网上遭到质疑。实名认证微博“四月网”发声,质疑李连杰贪污雅安地震捐款3亿善款。对此,继壹基金秘书长杨鹏和创始人李连杰相继否认贪污善款后,4月24日,杨鹏又在微博上发布了针对四月网诽谤的律师函,称四月网故意歪曲和捏造事实、误导公众,要求其澄清事实、赔礼道歉。而目前,四月网已经删除了早前的微博。另一方面,壹基金曾在20日于微博上发布“善款使用报告”,报告中早已写明,3亿元为捐款收入余额。
4月22日,“四月网”在微博上写道:“我们的捐款去哪了?截止到2014年4月20日8点02分,全国219家基金会参与雅安地震募捐,接收社会捐款16.96亿元,目前已支出款物6.45亿元,占总收入的38%。壹基金一家独大收了近4个亿的捐款,目前拨付4千多万,仅占9%。”
23日凌晨,壹基金秘书长杨鹏在微博上发布长文声明,对“四月网”的质疑做出回应。杨鹏透露,壹基金2013年总支出1.2758亿元,其中雅安紧急救援和过渡安置项目支出4532万元,至于为何支出只占总支出的35%,杨鹏解释称,壹基金的灾后重建诸多项目正在进行中,项目正式落实前不会拨付救助资金,即“支出指的是主要实际执行到位的项目资金支出,在设计方案、招标投标完成前,不会拔付出学校建设资金。”
而继杨鹏的声明之后,同日15:43分,壹基金的创始人李连杰[微博]也在来往扎堆上连发两条“有声图片”,首度对壹基金陷质疑事件作出回应。李连杰称“我没有财务章,没有签字权,钱都在国家银行,怎么能转入自己的帐户呢,转出来还不被媒体发现,银行也不知道,也没人追我,又不会被抓到监狱里,谁来教教我?怎么做?我真是想不通,这个事怎么做?”他还调侃道,“媒体朋友,微博、来往、微信的所有朋友,请你们帮忙想想办法,哥几个(壹基金董事)怎么分这3亿?”
4月24日,杨鹏又在微博上发布了“壹基金就四月网微博诽谤壹基金贪污善款三亿元一事”的律师函,称四月网故意歪曲和捏造事实、误导公众,要求其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在实际上,在4月20日,壹基金就曾在微博上公布“雅安地震近四亿元善款的一周年使用报告”,报告中早已写明,“截至2014年3月31日,超过6,000,000人次向壹基金捐赠385,523,684.98元(款物合计),已发生救援捐赠支出49,069,931,39元(款物合计),捐款收入余额336,453,933.59元。”
目前,四月网虽然已经删除了之前质疑“李连杰贪污3亿元”的微博。不过,又转发了实名认证为律师、学者的知名博主吴法天的质疑壹基金的微博,质疑的内容不单单仅询问剩余的3亿善款滞后拨付是否合法,还询问这些资金是如何保值的,且利息又是如何处理的。
(竹圆/文)
壹基金就四月华文(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四月网”微博诽谤“壹基金”贪污善款三亿元一事发出的律师函全文如下:
四月华文(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我受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壹基金”)委托,现就你公司“四月网”微博无端诽谤“壹基金”贪污善款三亿元一事,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严正交涉。
据委托人反映并经本律师查证,2014年4月22日,新浪微博“四月网”(http://weibo.com/acm4)发布如下原创信息:“【出离愤怒了,这算是fit,李连杰贪污雅安地震捐款三个亿吗】我们的捐款去哪了?截止到2014年4月20日8点02分,全国219家基金会参与雅安地震募捐,接收社会捐款16.96亿元,目前己支出款物6.45亿元,占总收入的38%。壹基金一家独大收了近4个亿的捐款,目前拨付4千多万,仅占9%。”
这段文字的标题部分,用疑问方式和煽情语言指责:“李连杰贪污雅安地震捐款三个亿”,把矛头直接指向壹基金。然而,这种攻击性言论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纯属诽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四月网”微博故意歪曲和捏造事实,无中生有、误导公众,在网络空间发表和传播无端诽谤他人的言论,将污水泼向李连杰先生创设的壹基金。不实信息经众多网民阅读转发,经多家网站上传转载,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壹基金”名誉。这一侵犯名誉权行为的后果,应由微博拥有者予以承担。
为此,本律师要求贵公司接到此函的当夭,以我方认可的适当方式,在原先传播的范围内,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果我方的正当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我方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严肃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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