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主义说父亲们尽父道是为了保证自己的孩子顺利成长,基因成功传递,我们却看到,当孩子与父亲被认为既不存在“基因”关系,又不存在继承关系的时候,“他继续与他们作朋友,帮忙他们,教导他们,他们乐意什么就是什么,喜欢多少就是多少。孩子在此时期较不关心于他,这是诚然,因为他们都是通体上喜欢自己的小伙伴。然而父亲老是在那里
作着有裨益的顾问,一半是游戏的伴侣,一半是保护人。……代表法律和约束的不是父亲,而是另一个男人(指母舅)。”(马林诺夫斯基,1986:45) “父亲是子女的亲爱仁慈的朋友,不是被人承认的宗亲,他是一个外人……统制孩子的权威,乃在母舅的手里。” (马林诺夫斯基,1986:12)对于这样的人类学观察结果,终极因难以给出信服的解释。
还说那个“女人重情,男人重性”,本质主义从基因传递角度解释,建构主义则可以反驳说,在马林诺夫斯基观察到的母系社会并不存在着这种性别差异,差异只存在于我们男权文化中,同“男人三妻四妾,女人三从四德”的观念一样,都是男权文化塑造的产物。
建构主义这样反驳本质主义:“到目前为止并无证据表明,诱发灵长类动物性兴奋的荷尔蒙过程与人类性兴奋的产生有任何相同之处,也无强有力证据表明,人类女性在月经排卵期周期有性兴奋程度上升的表现。此外,近期对不同种类的灵长类动物(黑猩猩、大猩猩、猩猩)的研究,揭示出它们各自的行为具有极大的差异,并且发现,这种差异是由生长环境及其他非生理因素造成的。人对灵长类动物的观察越仔细,在其行为中发现的差异及复杂程度就越高,从某一种灵长类动物的行为推论另一种灵长类动物尚且十分困难,更不用说推论到人类行为了。” (约翰-格农,1994:19)
“由于语言、文化与历史的因素,人类与灵长类之间的鸿沟越变越深,以致人们只能采用比拟或隐喻的方法来建立起两者之间的关系。生物学可以为人类的行为划定范畴,却解释不了人类行为的差异和复杂性。” (约翰-格农,1994:20)
建构论主张,要对本能与欲望进行明确的区分:“人人生来就有某种本能。但本能和欲望是两回事,本能是自在的,而欲望是因他的,欲望指明了一种关系,它具有意向性,它指明了一种意向──和谁?而生物本质主义却把欲望这种后天的关系和那种先天的本能等同起来,把欲望降格为本能,欲望被看成为生理性本质,这是荒谬的。” (李鑫,2001)莫瑞斯提出多性伴侣是一种本能,但本能是否就意味着对每个异性都有欲望呢?
“它(建构主义)不否认这种建构是基于一种实存的质料,但性的任何表明其价值意义的特性无疑是后天赋予的,当然这并没有否定生理实体作为一种主体的物质基础的地位,但这种生理实体本身不包含任何文化上的价值特性。” (李鑫,2001)这,就涉及到了性社会学最重要的概念--xuality,这个词在西方性学界出现也不过三十多年的历史,它的核心是:生理、心理、社会共同决定、影响着与性有关的事物,也就是说,性存在包括性的生物存在、心理存在、社会存在三个子系统,离开其中任何一个系统,我们对于人类性现象的认识都将是不完整的。性存在虽然肯定一切性的现象都来源于并且最终实现于性的生物存在之中,但它同时强调,无论性的生物存在多么强大或虚弱,它都是经历过社会化的,都是性存在整体中的一个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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