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北京后不一样了,一直在媒体里面混。在中国,除了演艺界,性最自由的可能就要算文化界了。文化人没有一点儿风流韵事的人太少了,至少在我工作过的单位是这样。如果大家谈论谁和谁作了情人,上了床,也只是像谈论所有吸引大家兴趣的事情一样,不会有贬意。那些有这类事的人,通常也不会太刻意地回避周围的同事,有的人还会很炫耀地让别人
知道。所以在我们那个圈子里,这些事情几乎都是公开的。绝对不会出现因为这种事情而影响工作的稳定性,影响升迁的情况。而且大家也不怕,媒体里的人都是很自由的,这家让我不舒心了,我可以去另一家呀,北京的媒体遍地都是。
对我影响最大的是R。我们第一次见面交谈后两个多小时便上了床,当时我在她的住处,我只说了一句:“我今天晚上可以不走吗?”她沉吟了一两秒钟,说:“好吧。”
那其实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女孩子,所以上床后我就说自己如何喜欢她,她却说:“你可不要让我爱上你。我们只是彼此需要。”我当时因这话而有些吃惊,但也感觉很刺激,第一次遇到这样直截了当的叛逆型女孩子。
我们的性爱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障碍,她为我做了许多我从来没有尝试过的事情,我更喜欢她的主动,整个过程中她都很主动,用她的话说是“玩男人”。她表现出的叛逆让我欣赏极了。她给我讲了她的“艳史”。在我之后,她又主动出击在一年间找过将近20个男人做爱,而那些男人总是不堪被她“玩”。
她同我讲自己的思考,种种性禁忌为什么是错误的。这些性禁忌都是我以前从来没敢怀疑过的,虽然它们确实使我偶尔感到不舒服。我便有茅塞顿开之感,我确信性是一种娱乐,主流社会关于性的种种禁忌是错误的,所谓的性道德可能是最不道德的。我豁然开朗。原本我的内心欲求、我的行为否定着我是一个好人的自我判定,而好人的标准正是主流社会那些关于性的观念。现在,R使我认识到,原来错的是那些观念,而不是我。
……
需要再强调说明的是,我前期的性观念与性行为是社会文化灌输的结果,从小自然地接受,我没有机会质疑。后来,则是自我经历、成长的结果,是本能欲求的释放。决定改变的因素是性自由的实践,当然,在这一实践中没有受到处罚,没有损失什么,是重要的推动力。只有得到,没有付出,何乐而不为?
至于说到自律时的反面样板,则主要是通过媒体报道看到过的,媒体主要是作为反面形象报道的,但我还是很羡慕的,觉得能和许多女人上床是件快乐的事。(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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