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暧昧:少女与有妇之夫产生感情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赵小姐中专毕业后,便到东莞谋生。一段时间后,她到了同学的丈夫李某(化名)在大朗镇开的一家超市任管理人员。由于李某还是一家手袋厂的老板,夫妻俩常年不在超市管理,超市的事都让赵小姐一人负责。久之,大家都认为赵小姐就是“老板娘”。
事有凑巧,另一家手袋厂的老板叶某,因生意关系,想跟李某打交道,经人介绍,便认识了这位“老板娘”。因叶某只是说想找李某做生意,也没问李某究竟是不是她的老公,赵小姐也没有刻意去做没必要的解释。这样,两人在超市谈话竟然谈得很投机。
此后,一来二往,虽然叶某后来已经知道了赵小姐不是老板娘,但还是喜欢跟她来往。
不久后,叶某和赵小姐成了很暧昧的朋友,也发生过肌肤接触。而叶某早已有妻室,这对他来说,毫无疑问属于婚外恋。
2001年11月,由于超市生意惨淡,很难再支撑下去,赵小姐只好辞职。辞职后,赵小姐跟叶某打了四次电话,要求帮助。但据赵小姐说,叶某每次接到电话后都推脱说很忙,改天再打给他。
赵小姐觉得他是在回避感情,便决定割断这本来就不该有的第四种感情,回了潮州老家。由于想到与叶某肯定没有结果,她便决定在老家找个男人结婚,彻底忘掉这个东莞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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