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秀场后台》主要介绍了作者的一些优秀的文章比如李安:十年河东、文化商人赵本山、赵薇:一个女人的传奇、蒋雯丽:我的表现和内心不吻合、舒淇:我到现在还是很不自信、刘亦菲:我就是最像小龙女的那个人等。
前年的时候,我又遇到了工作上的瓶颈,这是很自然的规律。每过一段时间,会发现自己的那点东西已经全部掏空,何况我本来就没什么积淀。那段日子四顾茫然,有了换工作的念头,后来还是没有走,我们主编让我做“秀场后台”这个栏目。
刚开始时总归要认真些,确立一个采访对象之前,会先找几个他的朋友前采,当然这样也会比较辛苦。最早做的并不是明星,有刘震云、海岩、王跃文这种作家,也有时代曾经的“弄潮儿”,如汪国真、叶永烈、余秋雨……基本上是按照自己的兴趣。因为演员对我来说,是老虎吃天,无从下嘴。我都不知道让他们聊什么,聊某个角色,撑不起一篇文章;聊人生经历,大家耳朵也听出茧子,实际上,后来还是以人生经历为主。有个同行说我:“我都替你担心你以后还怎么再写这个人,每次都从童年写起。”我也苦恼这一点,自己都觉得乏善可陈,但我没法在每篇稿子中都找到新角度,只能先顾眼前。
刚开始我采访李雪健老师,直到现在,他也是我遇到的最好的采访对象,采访过程中他一直鼓励我,说:“这么早的事你也知道呀?准备得真充分。”说得我还挺有成就感的,好像自己真准备充分了,因为我碰上过几次采访对象嫌我准备不够,曾经有一次让我回家准备好了再来。有的采访对象表示对我很失望,说我没有问出与其他记者不同的问题。有次一个作家跟我说:我建议你看完我所有作品再来采访我。然后让秘书抱来她所有作品,说:“看完要还我哦!”她出书频率很高,称得上著作等身,我也只敢腹诽:你以为你是鲁迅么?还要做成中小学生必读课文。
李雪健的鼓励一直贯穿整个采访过程,我们聊了四个半小时,那也几乎是我最长的一次采访,平时我估摸够用就不再耽搁别人时间了。那次我们坐着车离开,走了很远回头,看见他还在向我们挥手。我很幸运,如果那时碰到的是哪个言语乏味又自恋到让我快崩溃的偶像,我又得怀疑自己存在的必要性。
我们单位的李大人说:不要和你的采访对象做朋友。我特别认同他这个观点,李雪健、范伟、王学圻这样的艺术家是少数,大部分明星以为自己是艺术家,事实上还是偶像,至少心态是偶像的,他们太清楚要和采访者维持在一个什么样的距离。这样也很好。我知道很多娱记能和明星成为朋友,远的是吹吹打打的朋友,混得好,兴许还是酒肉朋友,一块唱K嗑药。最早的一批娱记做到这点并不难,大家识于微时,娱记一门心思会维护他心中的明星,采到这个人就是胜利,至于写什么并不重要。但现在不同了,媒体分为两种:被侮辱性地称为狗仔,用人性本恶的态度追打明星,我非常佩服这类记者,这种工作性价比之低,非得有极强的毅力和崇高理想不能完成;另一种为经纪公司所利用,娱乐产品的宣传非常程式化,大家也接受了这种流程,而不再希望你有更深入的探求,那样是无益的,与商业规则相悖。我的工作接近于后者,但又不愿完全被利用,所以有时我顽固地认为:我猜到的比我看到、听到的距离真相更近。
同时,记者的职业道德和做朋友要讲的义是时刻会发生冲突的,假如这个人是我的朋友,可能我不赞同他的价值观,可以私下讨论,但我不能在媒体上披露他的隐私或批评他,所以我一直很奇怪那些和明星关系杠杠的记者,写起他们的坏话能毫不手软?这种当面一盆火、背后一把刀的朋友,算朋友么?但是如果因为你和某人的关系好,就公器私用,为其文过饰非,摇旗呐喊,又怎么对得起付你薪水的这份工作呢?
或许我永远无法理解游戏规则,所以只能站在游戏的边缘瞠目。常常有人问我,采访的这些明星里我喜欢谁,我说:谁配合度高,采访效果好我就喜欢谁。我对采访对象没有好恶,他(她)是否美丽,伶不伶俐和采访者是没有关系的。接受过密集宣传训练的人很难有真话再对人讲,凭什么只对你讲真话、讲没有发表过的话呢?换作我,也不会对陌生人掏心掏肺,掏得着么?也许这个人是老油条,只要他能提供一点有价值的东西,我已经很开心;偶尔碰上愿意讲点实诚话的人,那简直可以感激。
另一方面,我在从事记者工作10年后,已经失却了当年的热情和冲劲,大部分的采访对我来说只是工作而已,不再有好奇心,不想去探究。我想这个懈怠在别人身上也会发生,保持旺盛的好奇心是记者的基本要求,我已经做不到,不是一个合格的记者。
本来我应该请个名人帮我写序,但仔细一想,和谁也不熟,何必彼此难为?我表妹跟我说:“你帮我要个明星签名吧。”我说:“别傻了,我给你签个吧,他们好些都是助理代签的,我亲眼见过。再说他们又不是书法家,那字也不能留给儿孙当遗产。”我表妹质疑我:“你到底有没有采访过明星?怎么从来没见过你跟人家合影?”
我没吭气,但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在争辩:“我宁愿你们以为我在招摇撞骗,也不去要签名,求合影,像个追星族。”每个少女有过发白日梦的阶段,那个年龄的性幻想对象只能是明星。你周围的那些同龄男孩,鼻涕还未擦净,青春痘里长着黑头,而画报上那些明星,打着苹果光,漂亮得像假人。我相信很多少男少女都发过明星梦,当偶像、嫁白马王子都是基于人类不劳而获的心理。
可是,梦总是要醒的。当你过了25岁,时光如水般从指缝溜走,你就明白,白日梦也需要青春作为基础,尤其是当我从事记者这个职业之后。我并不以为娱乐圈有多么黑暗,与政界、商界,甚至某些职场相比,娱乐圈是接近透明的,大部分艺人在生活中的演技是稍有阅历的人就能看破,可成功的政客、商人,我们可看不懂。
200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