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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婚纱与店方生分歧“情侣照”等于“便服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8日11:44  新民晚报

  近日,准新人李先生和吴小姐在“龙摄影”拍摄了一套包含48张照片入相册的婚纱照,然而,挑选照片时却与店方对其中18张“情侣照”的释义产生争议。

  去年底,这对准新人订购了一套价格约3500元的婚纱摄影套餐,合同约定,“龙摄影”提供白色婚纱、旗袍、中山装等共计6套礼服,新人可自带1套便服拍摄,摄影完成后,可挑选48张照片入册,其中“婚照”30张,“情侣照”18张。

  日前,两人至影楼拍照,共穿着7套服装拍摄198张毛坯相片。5月10日,他们去挑选照片时,被告知18张“情侣照”只能从穿便服的相片中选择,穿其他6套礼服拍摄的照片则只能挑选30张入册,如另有喜欢的礼服照,需以每张100元的价格另行购买。

  两名准新人觉得,销售人员在签署合同时并未主动说明“情侣照”等于“便服照”,而便服照超过1/3,礼服照的数量明显偏低,不仅有违“婚纱摄影”本义,也有店方故意在数量上加以限制,以促使消费者额外出钱购买礼服照之嫌。

  对此,“龙摄影”美罗店店长万小姐称,18张“情侣照”系促销赠送的附加项目,已在合同中与“婚照”分列注明,店方不存在误导情况。

  不过,经协调,店方最终同意解除限制,李先生和吴小姐可在所有便服照和礼服照任意挑选48张制作相册。作者:孙云 王呈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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