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大二学生,进行了一次模拟庭审,潘金莲和西门庆合谋害死武大郎一案,由于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审判长”宣判被告人潘金莲和西门庆无罪,当庭释放。
潘金莲的“辩护律师”认为,传统指证严重缺乏证据,作为物证的枕头和碗及剩余的砒霜上,虽然有潘金莲的指纹,但并不能证明潘金莲是蓄意诱使或强迫武大郎服食药物。
潘金莲有习惯性晕厥,当时见武大吃下有毒的酒菜后便晕厥过去,醒来后武已死亡。律师还向法庭提供了潘金莲有习惯性晕厥的医院检测报告。西门庆的“辩护律师”更是严正声明,枕头上虽然有西门庆的指纹,但由于西门庆经常到潘金莲处幽会,枕头上早已留下指纹,并不代表当天西门庆猛压武头部才留下指纹。
结论是,西门庆与潘金莲有婚外情虽然有悖于道德,但法律讲究证据。
因证据原因将潘金莲和西门庆“当庭释放”,只能是现代人的一厢情愿。作为“联防队员”的武松,其实和作为“民营企业家”的西门庆,命运大抵差不多,都有些生不逢时,难以享受现代法律对证据的尊重和对程序的恪守,因而潘金莲和西门庆只能有两种结果,或者被当庭定作“奸夫淫妇”难免一死,或者因给审判者使了钱而获个无罪不了了之,惹得武松不得不采取极端手段从民间追杀,估计还会放把火,在墙上写上“杀人者乃打虎武松也”。(文/钱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