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个有一定风险的职业,因为难免要得罪人。而对于一个粗枝大叶、心直口快的律师,便更是如此——这个结论不是我瞎编的,我脸上、脖子上的伤就可以证明。这几处伤是当事人赠予我的,因为我一不小心得罪了他们。下面是当时的现场记录:
第一次受伤
当事人:她常常在单位辱骂我妻子,说我妻子尖嘴猴腮一看就不是好人,还说她没有进化好,过早从树上下来生活。我一定要告她。
我:嗯,没问题,可以起诉她侵犯名誉权,让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了,你带妻子的身份证了吗?我需要一张复印件和委托书。
当事人:带了,给您。
我:这是谁?干吗戴着猴子的面具照相!
……
第二次受伤
我:法律规定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你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办理,你们四个兄弟姐妹有平等的继承权,而且继承从他去世那天就已经开始发生……(我口若悬河地讲了10分钟继承法)
当事人:可老爷子总是神神秘秘的,什么都藏着掖着,我们也搞不清楚他是怎么想的,很多东西也找不到了。
我:那你父亲在家吗?要不我亲自问问他?
……
第三次挨打受伤
当事人:他打的我遍体鳞伤,尤其是最隐秘的地方,我坚决要求离婚。
我:别着急,回去我就给你写起诉状,明天就去立案。
当事人:那我的官司能赢吗?您有把握吗?
我:是这样,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有了可靠的证据,而且对方也提不出合理的抗辩的话,官司就一定赢。这样吧,你先把受伤的证据复印几份,原物开庭前再交给我……等等!你说你哪里受伤来着?(文/翠微无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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