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认为演员朱圣祎受访时爆料自己的“女朋友”以及评价不实,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王思聪将朱圣祎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1元。记者昨日获悉,受理该案后,法官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时遇阻。
王思聪诉称,今年4月10日,朱圣祎在接受《娱乐星天地》和《新娱乐在线》采访时称自己的女朋友是“潘某”,王思聪蓄意报复自己;在《南都娱乐周刊》第13期报道中,朱圣祎还称自己提供的“酒有问题”。
王思聪认为,朱圣祎捏造虚假事实,对其恶意诋毁、中伤,这对自己的社会声誉和个人评价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朱圣祎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视频中涉案内容,追回已发售的《南都娱乐周刊》第13期并删除其所刊载的不实言论,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元。
今年7月29日,朝阳法院受理该案。8月14日,承办法官联系另一起朱圣祎诉王思聪名誉权纠纷案中的代理律师,该律师回复称,其不代理该案,并建议法官和经纪人联系。
法官按照起诉书中提供的朱圣祎的联系地址,通过司法专邮寄送了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信件被退回。后来,法官联系到朱圣祎的经纪人,但该经纪人回应称,这是艺人个人事务,其不知情也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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