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化妆品与药品该不该混售(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18:39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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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美女肌肤诱惑(新浪伊人风采配图 图片来源:新浪娱乐)

  中国无“药妆”说法

  在药店销售的化妆品,被不少消费者及品牌称为“药妆”。据悉,“药妆”概念源自欧美,是指介于药品和美容品之间的产品,如去青春痘系列、含氟化物牙膏、去头屑洗发水、有助睡眠的芳香油等。但有专家指出,中国的化妆品定义中并无“药妆”的说法。

  据了解,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在药妆店购买化妆品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化妆品的销售量甚至占药妆店总销售额的40%~60%。据有关数据,日本的药妆店已拥有1.6万家,其中药品类销售所占的比例不足1/3;美国每年的药妆销售额达10亿多美元,约有3000多万人在使用药妆类脸部保养品。

  在国内,随着药店销售化妆品这一销售模式的发展,一些具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被某些商家打出了“药妆”的名号。专家特别指出,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

卫生部化妆品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疾控中心杜达安指出,中国并不存在药妆的提法,目前国家对化妆品的管理规范中,对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
祛斑
、防晒的化妆品统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而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一些进口化妆品在国外或许被称作药妆,但在中国要么是药品,要么是化妆品,两者是不能混合的,否则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在采访过程中,各业内人士及化妆品企业还指出,化妆品在药店销售是未来化妆品销售渠道的另一增长点,并且大有空间。

  化妆品营销专家冯先生表示,从长远看,化妆品进药店是一种必然趋势,药品、化妆品互相结合推动销售,将成为药店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当药店发展到一定的专业阶段时,其个性化服务也将受到现代人的青睐,例如配备专业医生和销售人员,给顾客提供皮肤诊断等。

  某祛痘品牌的负责人指出,化妆品选择药店渠道销售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大商场销售要投入大量进场费,而药店的进场费相对较低;二是药店的同类产品不多,竞争相对较小,比较容易迅速打出知名度。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许多具有祛痘、祛斑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都希望按药品的模式来销售,这样能给消费者带来安全感、专业感,使消费者更加信赖其效果,“目前市面上多个比较知名的品牌都是这样走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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