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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定”注射隆胸悬疑(组图)(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5:27 新京报

  两次获国家批文

  四个月不到,国家药监局于1999年5月6日为此产品开禁,前提是:“正规的医院及整形医疗单位,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医生使用。”

  2003年7月23日,深圳药监局对富华医院发出了整改通知,要求“即日起立即停止使用
医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奥美定)。”

  但该局递交深圳市人大的一份报告称,对方“对此不予理睬”。

  深圳药监局稽查大队队长柏晓斌接受央视采访时说,“我们当时打了报告给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打了一个电话说,富华情况特殊,可以用。”

  2005年7月,郝和平已因涉嫌商业贿赂被刑拘。官方至今未公布其获罪细节。

  需提及的是,至2004年12月28日,“奥美定”所获批文已到期。次年年初,二次批准一事已被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提上议程。在历经几次专家论证之后,于2005年5月左右再次获批。

  一个细节是,1997年12月,国家药监局就批准了中国富华公司进口“英捷尔法勒”,但到1998年3月2日才取得该产品的检验报告。

  据央视报道,从2003年起,国家药监局开始全面清查“英捷尔法勒”,禁止它在我国继续进口和销售。自此,国内市面上合法的注射式隆胸产品只剩下“奥美定”。

  实际上,在“奥美定”研制出来之前,“英捷尔法勒”在1999年初曾被叫停过一次。四个月不到,国家药监局于1999年5月6日为此产品开禁,前提是:“正规的

医院及整形医疗单位,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医生使用。”

  细心者可以发现,10天后的1999年5月17日,“奥美定”获批进入临床试用。

  1999年再次放开“英捷尔法勒”销售和使用后,国家药监局组织专家在北京召开了一个专家论证会,主题是关于该类产品到底能不能用。协和医院原院长戚可名参加了这个论证会,他一直极力反对开禁。

  但在当日的论证会上,戚可名发现受邀嘉宾中,曾参与产品研制或支持产品使用的专家明显多于反对者。

  2002年下半年,国家药监局发文要求,自2003年2月1日起“奥美定”产品只限于在具有整形外科手术条件的三甲以上医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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