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单”问题
深圳市药监局医疗器械处的函件称,“在药监局的强烈要求下,医院仅提供一份无法核实的三联单,并矢口否认有任何不良事件发生。对此,我们无可奈何。”
事实上,隆胸手术也占据深圳富华医院业务的大部分,据央视《新闻调查》报道,“
深圳富华医院是全国开展注射隆胸最早的医院,也是全国使用注射隆胸术最多的医院。”而这家医院并非三甲医院。
目前,深圳富华医院已做了一万多例手术。该院院长曹孟君接受央视采访时说,根据对366例注射隆胸者做过的一次随访调查,并发症的比例占到了3%.秦女士对富华医院举报的内容之一,是“三联单”的违规问题。她说手术前未得到风险提示,对三联单更是闻所未闻。
“三联单”是注明了手术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协议,医院保留一份,接受手术者保留一份,再寄回厂家一份,以作为消费凭证。
2002年1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亲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胶使用管理的通知》,认为该类产品在销售中已采用的三联单制度应进一步完善执行,三联的内容应该一致,必须让患者事先阅读三联单并签字,必须有手术医师的签字。
去年,深圳市人大向深圳市药监局转发了一份来自全国人大的信访件,内容正是关于“奥美定”质量问题。
同年7月15日,深圳市药监局医疗器械处回函称,该处会同稽查大队先后去了深圳富华美容医院5次,第一次调查是2003年4月15日,第5次是2005年3月7日。
函件称,富华医院接受了数以千计的整形手术,“却拒不提供三联单接受检查,并称三联单交由吉林富华公司保管了。奇怪,深圳富华医院与患者签订的三联单,怎么可能会交到生产厂去了呢?在药监局的强烈要求下,医院仅提供一份无法核实的三联单,并矢口否认有任何不良事件发生。对此,我们无可奈何。”
深圳市药监局医疗器械处还表示,关于三联单的问题,“文件要求院方与患者签订,但事实上,院方不会与患者签订,而患者又不知道需要签订,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事先采取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
深圳富华医院院长曹孟君回绝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吉林富华公司也表示暂不就此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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