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Leggings两年前就在欧美崭露头角,大约是在某次时尚聚会上,一位潮人忘了套上外裤,使时尚观察家误以为当下潮流。几大品牌迅速跟进,CK推出了“我和我的Leggings之间别无他物”的Leggings,PUCCI设计印花Leggings,拉格菲尔德用白线在黑色Leggings上缝制了菱格……
Leggings最忠诚的粉丝和代言人是“坏女孩”Lindsay Lohan,她从夏穿到冬,很少有什么场合不穿的,为此她的经纪人不得不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并非从不更换,她其实有好几千条一模一样的,有时一天要换上 4回。为了普及Leggings,Lindsay Lohan干脆自创"6126"牌Leggings(1926年6月1日是梦露的生日)。宣布她爱Legging主要因为舒适和遮挡:“我对自己的大腿很不满意,不套上点什么就不舒服”。这引起了以《纽约》杂志为首的高品位媒体的嘲讽:根据凡勃伦的《有闲阶级论》,凡以功能性见长的都算不得时尚,时尚只管好看,不管难受,只管消费,不管生产。
其实破洞(cut-out)的流行从夏天就开始了,不过到Leggings上应该是刚开始吧,撕烂了牛仔裤不够,现在是leggings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