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LOGO爱到盲目,孔雀般地炫耀,更是灾难。我见过一位“LOGO小姐”,上身一件布满F字母的风衣,配一条Monogram牛仔七分裤,再搭一双缀有D子母扣的高跟拖鞋。造型专家总提醒,一身打扮不要超过三个颜色,但要是超过两种LOGO,更惨不忍睹。
LOGO之恨,就是件颇具讽刺的事了。奢侈品牌原本只属于少数人的生活,如今却携着引人瞩目的LOGO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千人一面还是其次,最怕便是这枚LOGO的拥簇凑巧全在社交黑名单上。90年代初的BURBERRY,大刀阔斧推行品牌经典的格图案LOGO,格纹比基尼乃至格纹婴儿推车陆续跟进。在全球零售大出风头之余,格纹在英国却成为足球流氓和3版女郎们的专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英国最红夜店的保安看到戴着BURBERRY格纹帽子的客人,都会礼貌而坚决地谢绝其入场。所幸公司在2001年聘得Christopher Bailey,这位自有主张的设计师频频推出让人耳目一新的成衣与配件,同时刻意回避名声有点坏的格纹元素,方使这个百年老牌不至于沦为第二个皮尔-卡丹。
如今,部分特立独行的时装人以及真正的OLD MONEY富裕阶层,自觉无需用LOGO来证明自己,更不想沦为路人中的一名,因此对其避之则吉。
还有一部分人,把LOGO看成着装打扮第一条大忌,一件LOGO单品再美也会被扫地出门。明明喜欢这奢侈品营造的花花世界,却只敢买回家去收藏,绝不敢穿出门去,生怕自己被认为恶俗没有灵魂,只能让人想起一味跟风的时尚牺牲者甚至挥金如土的俄罗斯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