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先要尊严还是先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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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1月19日10:20 生活时报
如今的新《婚姻法》是否极大地保护了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尚不敢确定,女性也不想苛求这些,毕竟婚姻是男人和女人两个人的事儿,谁都有资格受到保护,甚至包括他们的老人和孩子。但女性至少在离婚这个时刻的地位,确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渐渐地显露出来。女人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向男人要钱了,尤其是受第三者伤害的女人。
本来女人是这样一个群体,在她们谈恋爱时,对男人挑剔得简直是“鸡蛋里挑骨头”,衬衫脏了一点,裤子短了一寸,吃饭时有点响动,不太会浪漫……都足以让她们义愤填膺、无法接受,甚至可以轻易葬送这段已开始的美丽爱情。而她们一旦心有所归、情有所依、身有所许,马上变成护娃儿的母鸡,时时呵护着她们的心上人。衬衫脏了她洗,裤子短了她买,吃饭时有响动?我怎么没注意。不太会浪漫?培养他吧。于是,男人各个红光满面,衣衫整洁,风流倜傥。于是,女人各个腰酸背痛,不修边幅,人老珠黄。于是,男人寻花问柳,第三者长驱直入,老公扬长而去。这是许多未觉醒女性普遍的悲哀。
虽然有人传说如今女人先提出离婚的比男人还多,这可以算是女人的觉悟,但距离受伤害男人的比例还是相差甚远。不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但凡能过下去的,女人还是不愿提出离婚的。就算那些受伤害的女人,不是盼着男人回心转意,就是忍气吞声“眼不见为净”,为了孩子,女人可以承受一切。又何况离婚对女人实在是一个无奈。
非离不可的,女人往往义无反顾,为了离婚,女人可以放弃一切———房子、票子、车子、厂子(比如跟男人一起创业的)……惟独不能放弃孩子。跟父亲?怕后妈和白眼,哪能让孩子吃苦。那么跟母亲吧,女人更苦了,本来不太平等的社会酬劳,混在男人一块尚能有所平衡。分离出来,自然显山露水,苦得可以。更苦的是带孩子的男人似乎没几个女人挑剔,而带孩子的女人比大龄女青年还“臭”,年龄加孩子,足可以葬送离婚女人的一生。而男人呢?可以哄着18岁的小妞儿,再掏个仨瓜俩枣的所谓抚养费,净等着女人养大他的孩子。因为他们最清楚,不论到什么时候,孩子也得管他叫爹。
女人的善良和自尊往往是自己把自己陷进尴尬的境地,女人不是不懂,只是遇上了混蛋男人,你能怎么办?其实,女人只需稍稍厚一点脸皮,或者说稍稍义正词严、理直气壮一点,就能摆脱困境。这就是离婚时千万别忘了管男人要钱。准确地说就是别放弃你可能和应该拥有的财产,这财产是可以让你在将来的日子里活得更自尊更善良。
如今,结婚时,双方可以登记各自财产,表面看是扫了爱情的兴,谁在结婚时考虑离婚?其实真的是一件好事,只有当你身处困境时才会明白;家庭中,夫妻采取“AA制”也是一个高招,人格的独立是建立在经济独立的基础上的;离婚时,假如你做了前两种准备,你会发现你给自己和孩子上了“婚姻保险”。
离婚,是先要钱还是先要自尊?这不是一个平等的问题。要钱和自尊不是一个原始的对子,也不是互为反义词。真正的自尊往往建立在衣食富足上,不是自古就有“人穷志短”一说吗?志可以不短,可“一分钱难倒英雄女”时,你的手却不能不短。何况,要回你自己的财产,要回你创造的财富,要回本应该属于你的东西,就是要回了你的尊严。不要,才是真正地输给了男人,同时也输给了自己。(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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