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四世纪基督教的圣奥古斯汀(Augustine,354-430)提倡禁欲说,视性为一种把人类往下拉,而非向上提升的力量,他认为性交是精神自由的最大威胁:“我知道没有什么东西比女人的爱和身体缠结,更易让男人的智能败落低下了。”这个观点确立了基督教的性态度,也更落实了从犹太教沿袭的身体禁忌,此后深植人心,影响了一千多年的西方主流文化。
中古世纪的身体观
不过,探究人类对于性与身体的禁忌来源,基督教的教义只是其中之一。历史学家指出,基督教对性的禁锢,还有将儿童视做无邪的纯真,滴“性”不沾,其实是十八世纪以后的事。早在十六世纪初,一位人文主义学者鹿特丹的伊拉斯谟(Erasmus of Rotterdam)就写了不少提供给儿童阅读的性知识书籍,最广为人知的是一本类似现代教科书的《熟悉日用语》(Colloquia Familiaria),内容相当广,包括性交、怀孕、生育、卖舂、春药、阉割与性病等主题。那时,儿童不像现在被惊恐的大人过份保护,性信息的获取就跟一般生活素材的取得没有两样。彼时,性的话题与讨论,相当公开和自然。
在中世纪的欧洲,裸体可一点也没被当作“道德议题”,一家人裸身睡在同一个房间,甚至同一张床,都是屡见不鲜。连一般旅社也很习惯把房间出租给互不认识的男女客人,让他们同床共眠。如果投宿旅店,你拒绝跟别人一起睡,或者睡觉时不肯脱光衣服,还会因此而被旁人质疑你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疾病,才那么神秘兮兮。
公众场所的裸体更为普及,因为当时公共澡堂是开放给一般民众,不分男女老幼的社交据点,大家很习惯裸裎相向。据《性地图》(The Sex Atlas)作者哈柏勒(Erwin Haeberle)指出,当时在特殊节庆,市内游行队伍中还可见到裸露的少女,乃仪式的一部分,偶尔连教会的人员都曾全身赤裸出现在宗教庆典上。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本文选自《跟自己调情》一书,北方文艺出版社/出版,许佑生/著。
欢迎网友来此发表评论>>